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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

互联网 | 2015-11-2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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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现将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6日—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在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加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加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安排

  考生请于近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举报)电话:

  省委组织部:024-23128270

  省高级人民法院:024-22696036

  省人民检察院:024-86686185

  附件:

  1、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系统面试人选名单.xls

  2、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名单.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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