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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市沈北新区社区工作者补录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 2023-12-04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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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3〕5号)及《2023年沈北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要求,本年度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安排补录,现将补录相关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2023年12月4日开始

  二、补录岗位及人数

  沈北新区2023年4月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共3人。其中虎石台街道1人、清水台街道1人、正良街道1人。

  三、补录程序

  (一)补录人选确定

  补录人选从2023年4月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时所报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中产生,按照所报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审查确定(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经全面考察并组织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补录人员。

  (二)政审

  1.政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7:00

  2.政审地址: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三楼A306房间

  3.政审材料:进入政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凡发现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招录要求条件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政审的,取消其补录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通过政审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取消其补录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体检费自理。

  (四)公示

  通过政审及体检的补录人选确定为拟补录用人选,名单将通过沈北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sy.gov.cn/和“沈阳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四、温馨提示

  1.补录环节将以短信及电话的形式通知,请待补录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补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各位应试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24-3193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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