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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2024年(3月21日)

辽宁华图 | 2024-03-2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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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资料

  4.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B.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C.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D.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不可以依法代替组织的职能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D项“不可以依法代替”表述错误,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B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C项表述正确,排除。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本法适用于()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A.行政机关

  B.监察机关

  C.检察机关

  D.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0年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行政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与题意不符,不选。

  C项: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与题意不符,不选。

  D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担负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实行书记负责制。与题意不符,不选。

  6.()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素质。

  A.熟悉和掌握做好本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操作方法

  B.法律素质

  C.心理素质

  D.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警察素质知识。

  第二步,政治素质是人民警察必备的首要素质,是人民警察素质的核心。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人民警察的素质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单项选择题

  1.陆某在自家大门上安装了一款高科技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距离20米远的张某家的卧室和阳台。这款门铃可以拍摄到张某的室内情况并自动录制视频。陆某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某的:

  A.隐私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身自由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中,住宅内部是张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侵犯。门铃拍摄情况即便模糊,仍可加以辨别和识别,进而对张某私密空间及私人活动信息造成侵扰,即便是为自我防范而安装,没有窥探和收集的本意,客观上也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D项排除。

  2.某日甲乙两化工厂同时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致使丙在河道内养殖的鱼死亡。后续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甲乙两厂排放的污水都足以导致鱼全部死亡。关于甲乙承担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任意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指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则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

  3.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

  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给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D项,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属于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第四种情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B项:继承人有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情形,都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AB项排除。

  C项:继承人丙主观上是为了报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非为了争夺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C项排除。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4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文章: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2024年(3月21日),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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