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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图 | 2025-07-18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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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意思是写出来的字,个个都渗透着血,十年来为写此书,所付出的辛苦太不一般了。这讲的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

  A.《聊斋志异》

  B.《儒林外史》

  C.《红楼梦》

  D.《三国演义》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玉缘》,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被誉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是《红楼梦》甲戌本第一回之前《凡例》的末尾。《凡例》的末段内容与其他诸本第一回第一段基本相同,是对全书的总评。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朝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最早的抄本在清代康熙年间已有流传。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鲁迅评价《聊斋志异》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郭沫若评价说:“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评价说:“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A项排除。

  B项:《儒林外史》是清代吴敬梓创作的长篇小说,代表着中国古代讽刺小说的高峰,它开创了以小说直接评价现实生活的范例。鲁迅认为该书思想内容“秉持公心,指摘时弊”,胡适认为其艺术特色堪称“精工提炼”。B项排除。

  D项:《三国演义》,全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又称《三国志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亦是中国第一部长篇历史章回小说,作者一般被认为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该书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是四大名著中唯一根据历史事实改编的小说。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至于写人,亦颇有失,以致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惟于关羽,特多好语,义勇之概,时时如见矣。D项排除。

  2.“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出自()的诗作。

  A.李白

  B.杜甫

  C.杜牧

  D.白居易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出自唐代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意思是:如何能得到千万间宽敞高大的房子,普遍地庇覆天下间贫寒的读书人,让他们开颜欢笑!杜甫,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主要作品《望岳》《登高》《春望》《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三吏”“三别”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早发白帝城》等多首。A项排除。

  C项:杜牧,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字牧之。杜佑之孙。唐代文学家、大和进士。晚年尝居樊川别业,世称杜樊川。代表作《泊秦淮》《江南春》《赤壁》《题乌江亭》等。C项排除。

  D项: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有“诗魔”和“诗王”之称。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D项排除。

  3.“身似头陀不出家,杜陵归老有桑麻”中“桑麻”指的是:

  A.农事

  B.史册

  C.战争

  D.故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身似头陀不出家,杜陵归老有桑麻”出自宋代诗人陆游的《病中杂咏十首其六》,其中,桑麻指桑树和麻。植桑饲蚕取茧和植麻取其纤维,同为古代农业解决衣着的最重要的经济活动,泛指农作物或农事。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常用汗青借指史册。汗青,古代在竹简上书写,先以火烤竹去湿,再刮去竹青部分,以便于书写和防蛀,称为汗青,因此后世把著作完成叫做汗青,故用汗青借指史册。B项排除。

  C项:烽烟,烽火台报警之烟.亦借指战争。C项排除。

  D项:常用桑梓代指故乡或父老乡亲。桑梓,《诗•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谓家乡的桑树、梓树是父母种的,对它要有敬意。后以“桑梓”代指故乡或父老乡亲。D项排除。

  6.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B.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C.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D.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不可以依法代替组织的职能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D项“不可以依法代替”表述错误,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B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C项表述正确,排除。

  7.陈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2008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2013年李某得知2000年陈某姑妈去世遗赠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A.陈某的转业费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D.陈某的姑妈遗留的房屋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6.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张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B.意外事件,不负责任

  C.防卫过当,应负责任

  D.故意杀人,应负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犯罪人王某已经昏倒在地,加害行为已经停止,危险已经停止。但张某仍拿起匕首朝王某的心脏刺数下,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是防卫行为。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明显会造成“王某死亡”的结果,所以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关于死刑的说法,正确的有:

  A.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B.死刑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只要是满十八周岁的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都适用死刑

  D.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答案】A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A项正确。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D项正确。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C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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