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4年阜新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
根据《市直卫生系统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的若干规定》(阜卫发〔2012〕338号),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人事代理人员104名。具体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原则及方式
依据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现有床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应聘。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14年阜新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人事代理人员信息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
二、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阜新市卫生局(http://wsj.fuxin.gov.cn)网站上和阜新日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集中报名的形式,由市卫生局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的大学生推荐就业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名时需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阜新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在阜新市卫生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时携带《阜新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一份,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50元。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点—4:30)。
报名地点:阜新市卫生局三楼人事教育科报名处。
联系电话: 2379016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30日(持报名缴费收据)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专业技术考核、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基本程序
基本程序分为考试(笔试、实践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试题类型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分值100分。采用读卡机进行阅卷并当场公布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阜新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
(二)专业技能考核。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录取名额的1:2(特殊岗位另作要求)确定专业技能考核人员数量。考核内容为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分值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录取名额的1:2(特殊岗位另作要求)确定面试考核人员数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分数均为百分制,按4:3:3加权平均。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同一职位总成绩并列者,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单位及专业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通过阜新市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新招聘的人员要进行一周的岗前培训。新招聘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管理办法
(一)人事管理:招聘人员统一实行非在编人员人事代理管理。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由各单位按岗位需求,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工资规定,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工资分配方案,并遵照执行。
(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期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用人单位从其个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对方。
五、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市直卫生系统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的若干规定》(阜卫发 [2012]338号)和本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以上各工作环节和步骤,都将通过阜新卫生局网站发布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2367016
本方案由阜新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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