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辽 宁 政 法 干 警 招 录 考 试 公 告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9时至8月28日24时
招考人数252人
准考证打印2015年9月15日8时至20日24时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20日
QQ交流群:436824095,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8842341497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8月26日9时至8月28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点击下图进入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1、请考生使用IE6或者IE7浏览器报名,报名结束后应关闭浏览器。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考公告》,选择好报考单位职位。
3、考生报名时,请事先将报名需要填写的信息准备好,避免系统超时。(最好事先将需要填写的信息保存在文档中,报名时直接复制粘贴)
4、考生报名时,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5、打印期间内考生可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愈期将无法打印。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可打印多份),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情况使用。
注意事项:
1.报考信息提交不完整(如未上传电子照片),将不予进行打印报考信息。
2.照片等信息审核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
3.报考成功状态可通过[查询修改]方式登录点击[详细信息]查询。
4.请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将作为您下次登陆的凭证。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公务员考试”然后点击“2015年09月政法干警”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资格审查(初审)
用人单位将在考生上传照片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资格初步审核及照片的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24时)。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网上缴费咨询电话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并初审通过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8日到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B座综合楼一楼)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8时至20日1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A4纸)。
打印期间内考生可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愈期将无法打印。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可打印多份),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情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