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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8-0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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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须了解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认真阅读《葫芦岛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内重点地区来(返)葫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2020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请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有关通知通告。

  1. 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 “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 笔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APP、微信“国务院客户端”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疫情市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 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需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如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则由考试组织者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经评估符合参加考试条件,则安排在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4. 根据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疫情市的旅居史的考生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 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7. 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2020年8月省考考前冲刺班


2020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考前冲刺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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