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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备考:询问证人、被害人

辽宁华图 | 2020-12-2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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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证人、被害人

1.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 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2.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3.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 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4.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采用暴力、威胁 等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试题演练】(单选)2018 年 7 月,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罗某、吴某报案,称被何某华经营的惠农合作社以年利率 24%的高息回报为名,分别骗取存款 30 万元、50 万元, 现惠农合作社关门,何某华失踪。经侦大队安排民警老张和小李受理此案。

民警受案时,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单选)

A. 将罗某、吴某两人一并带到办案区一询问室询问

B. 老张对罗某、小李对吴某分别询问

C. 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D. 将罗某和吴某带来的证据材料原件复印后退回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基础知识。A 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询问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罗某和吴某作为被害人将两人一并询问有误,故排除;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办案时刑事案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因此张 某对罗某、小李对吴某分别询问不符合规定,故排除;选项 C,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故

C 选项正确;选项 D,对于涉案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应保留原件,不能退回,故 D 选项错误,因此本题选择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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