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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沈阳教师考试网上报考流程有哪些

辽宁华图 | 2021-07-1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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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沈阳市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04人公告

  2021年沈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职位分析汇总

  2021年沈阳市教师招聘报名入口(暂未开通)

  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教育局(http://j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14日10:00至7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填写附件2的考生,还须将相应的承诺书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7月21日12:00 。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5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缴费时间顺延至7月21日24:00。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康平县、新民市、法库县招聘岗位为1:2)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7月27日10:00至7月31日9:00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9:00-10:30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有工作单位但故意隐瞒不报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为1:5),依照笔试成绩(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相关区县(市)和市直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还需进行实践操作)。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区县(市)人社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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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学的因素万象

  一、影响遗忘进程的因素

  影响遗忘进程的因素,这部分的知识点,在客观题中出现的数量不是太多,常常在主观题中进行相应的考查,涉及的题型主要有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需要大家进行理解之后,进行相应的识记。

  1.学习材料的性质。一般来说,对于熟悉的和比较形象的材料,遗忘的较慢,比如阅读带有插图的故事书比阅读纯文字的字典遗忘的慢。

  2.识记材料的数量和学习程度的大小。比如一次阅读一首诗比一次性阅读一本诗集,学习的熟练程度肯定较高,遗忘的比较慢一些。

  3.记忆任务的长久性与重要性。比如比较重要的信息或者材料,对个人有重要的意义的,比如生日、纪念日等,尽管回忆或者复习的时间间隔的很久,也不容易遗忘,保持效果较好。

  4.识记的方法。识记的方法不同,也会影响遗忘的进程,比如,在记单词时候,采取眼看、口述和手写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比只看单词,记忆效果好一些,遗忘较慢。

  5.时间因素。记忆的时间段或者时长不同,也会影响到遗忘的进程。比如,早上和晚上睡前,相比于中午,因为不受无关因素的干扰,记忆效果较好,遗忘的较慢。

  6.情绪和动机。当在记忆对个人来说感兴趣的材料,会引起个人情绪较积极,学习动机适中时,记忆的效果较好,遗忘较慢。

  二、影响能力发展的因素

  影响能力发展的因素以客观题和主观题的方式考查,涉及的题型主要有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比较重要,需要大家理解识记。

  1.先天素质。就是指遗传,先天素质在个人能力的发展过程中起到前提和物质基础的作用。

  2.早期经验。5岁前视为智力发展最迅速的时期,所以在早期获得的经验越多,越有利于能力的发展。

  3.教育与教学。教育和教学对能力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

  4.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个体不仅能够学习知识也能促进智力发展。

  5.主观努力。所有的外因必须通过内因发挥作用,要想发展能力,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起到重要作用。

  三、影响性格形成与发展的因素

  这个的知识点,主要以客观题或者简答题形式进行相应的考查,进行简单识记即可。

  1.生理因素;2.家庭环境;3.学校教育环境;4.社会因素。

  四、影响人格形成的因素

  这个的知识点,主要以客观题或者简答题形式进行相应的考查,进行简单识记即可。

  1.生物遗传因素;2.社会文化因素;3.家庭教养方式;4.学校教育因素;5.个人主观因素。

  五、影响课堂管理的因素

  这个的知识点,主要以客观题或者简答题形式进行相应的考查,进行简单识记即可。

  1.教师的领导风格;2.教师的教学能力;3.班级规模;4.班级的性质;5.对教师的期望。

  六、影响迁移的主要因素

  这个的知识点,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进行相应的考查,进行简单识记即可。

  1.相似性;2.原有认知结构;3.学习心向与定势。

  七、影响自我效能形成的主要因素

  影响自我效能感的因素。这部分的知识点,以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形式考查,涉及的题型主要有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较重要,需要大家理解之后,进行识记。

  1.个人自身行为的成败经验。这是影响自我效能感最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成功经验会提高效能期望,失败的经验会降低效能期望。比如:对于本次期末考试考100分的目标,一个从来没有考过100分的小学生的自我效能感,比经常考100分的小学生的自我效能感要低得多。

  2.替代性经验。他人的替代经验也会影响自我效能。比如,要考教师招聘的小红同学,看到和她能力水平差不多的同学都已经考上了教师编,小红便相信也能考上教师编制。反之亦然。

  3.言语劝说。通过说理让个体相信自己能够完成学习任务,增强克服困难的毅力。比如,对于期末考试考100分的这个目标,妈妈鼓励小红说:“相信凭你平时的积累和努力,一定能考100分!”,小红便更加自信她能考100分。

  4.情绪唤醒。高水平的唤醒使成绩降低而影响自我效能。比如,在考试时,高度紧张和焦虑,会导致考试成绩不佳,从而容易降低人们对自我效能的判断。

 

  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

  1.下列属于最严重的行政处罚的是( )。

  A.财产罚 B.申诫罚 C.人身罚 D.行为罚

  或者给予例子,判断并选择出相应的种类如:

  2.幼儿园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若情节严重,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停止其招生。这属于教育行政处罚中的( )。

  A.人身自由罚 B.行为罚 C.财产罚 D.声誉罚

  所以在这一部分的学习中需要掌握的包括内涵,地位和对应的惩罚手段。

  1.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由此可以判断1题便是选择人身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简单来说人身罚便是限制了人的自由。

  2.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撤销教师资格;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行为罚是考察的较多的一种,行为罚指的是让人没有从事某种活动的能力,如撤销教师资格,那么就没有从事教师的能力了,再比如吊销驾驶证,那么便不能产生驾驶汽车这一行为,或者说这一行为被限制了,同理第2题便是这一情况,学校的招生这一行为被限制了,因此选择行为罚。

  3.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常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易混淆点: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是限制了学校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能力,是行为罚;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是没收其违法所得的财产,故属于财产罚。

  4.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是最轻微的处罚。如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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