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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海城市营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0人

海城市人民政府 | 2021-08-1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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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海城市政府同意,市营商局拟招聘3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城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三)32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1日之后出生),五官端正,形象端庄,女身高160cm以上,男身高170cm以上;

  (四)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没有其他劳动合同纠纷;

  (六)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412-3605815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周六、日休息)

  (每日9:00—11:30,13:30—16:00)。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寸彩照2张,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发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资格审查时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海城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核,择优聘用。考核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合同制临时工作岗位,聘用人员由海城市营商局统一分配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200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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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海城市营商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原文标题:海城市营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108/0162927436353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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