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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溪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工作的通知

本溪市教育局 | 2022-07-27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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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1年本溪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工作,确保新录用教师具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基本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条例》以及招聘公告规定,对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过程等情况进行复查。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招录单位提交书面报告。

  三、考察工作完成时间

  2022年8月2日

  四、考察方式及有关要求

  1.考察方式主要有:审核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犯罪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考察重点是考生本人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

  2.考察组由2名以上同志组成,考察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考察组成员与被考察对象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3.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考察(含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程序

  1.考生持《调档函》(联系各用人单位领取),按档案转递要求,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档案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留存档案;不合格的,退回原档案保管部门。

  2.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考生按照报考及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对照招聘公告开展资格审核。

  3.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考察方案,开展有关考察工作,。形成总体考察报告,报主管部门。报告需涵盖本单位招聘的全体人员的考察情况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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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本溪市招聘新教师考核表(2021).xls

  2.2021年本溪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合格考生名单.xlsx

  本溪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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