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华图_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提供2022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2022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科目有哪些。更多2022年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事业单位考试频道(http://ln.huatu.com/sydw/)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
盘锦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2022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科目有哪些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 |||||
热点考试 | |||||
招考公告 | 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名入口 | |
考试时间 | 缴费入口 |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报考指导 | |
准考证 | 成绩查询 | 录用信息 | 面试公告 | 工资待遇 | |
实用备考 | |||||
每日直播 | 时政周播 | 领资料包 | 试题资料 | 备考指导 | |
图书购买 | 笔试课程 | 面试课程 | 网络课程 | 更多>>> |
图书推荐:
相关信息推荐:
2022辽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考公告、职位信息、招考条件、报名指导
盘锦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事业编备考技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意识的主观能动性
意识到主观能动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一个非常常考的概念,考试中的考查方式是让大家抓住文本强调的重点是物质决定作用,还是意识的反作用,偏理解向。今天小编带着大家深入探究意识到主观能动性的主要考点。
一、意识的起源
意识不仅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更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劳动在意识的产生中起了决定性作用。马克思说:“劳动是理解社会发展史的锁钥”。劳动不仅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而且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由动物心理发展到人类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中的巨大飞跃。人类意识和动物反映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动物反映形式的产生和发展服从于生物体适应外界环境的生物活动的需要,而人的意识的产生和发展则服从于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需要。
二、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人脑对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但只有人脑不能产生意识。人脑犹如意识的“加工厂”,只有“加工厂”而没有“原材料”是不能有任何产品的。意识的“原材料”只能来源于客观世界。马克思认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或者列宁说:“感觉是客观世界、即世界自身的主观映象。”
三、意识的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指意识能动地反映客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表现为:
(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计划性。
(二)意识活动的创造性。
(三)意识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
(四)意识活动对人体活动的控制。
但仅有意识到能动作用还是不够的,我们应该做到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充分利用规律进行实践,将意识转化为物质。
【例题】
1.(单选题)《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
B. 意识只是对现实的消极反应
C. 生活是指人的现实生产活动
D. 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答案】B【解析】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主动的、有选择的,并不是客观世界有什么就反映什么。因此,选择B选项。
2.(单选题)广大农民在致富奔小康的过程中深切体会到:“要富口袋,先富脑袋”。这一说法在哲学上的含义是( )
A. 精神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第二性的
B. 精神的力量可以变成物质的力量
C. 精神的力量可以代替物质的力量
D. 先有精神,后有物质
【答案】B【解析】题干中“富口袋”是指创造物质财富;“富脑袋”是指学习和掌握科学理论、知识、技术和党的方针政策等。“要富口袋,先富脑袋”体现了精神对物质的能动的反作用,说明在一定条件下精神力量可以转化为物质力量。因此,选择B选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宪法模块的考题是比较简单的,也是拿分的关键。今天小编带着大家认识一下宪法,揭开宪法的面纱。首先,让小编带大家走进宪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就我国而言:
1.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2.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
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
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修改宪法——全国人大;
宪法修正案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宪法修正案表决——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列宁: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其中 公民权利的保障居于核心和支配地位,其基本出发点和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宪法的概念和特征的知识点,希望大家能够及时掌握。
【例题】
1. (单选题)我国的宪法是( )性法律。
A. 基本
B. 普通
C. 根本
D. 重要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故我国的宪法是根本性法律。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特别写明“以宪法为根据制定本法”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表明了( )
A. 宪法包含了其他法律、法规
B.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C. 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D.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特别写明“以宪法为根据制定本法”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体现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