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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的通知

沈阳考试院 | 2023-03-3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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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3年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具体名单详见《2023年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间

  4月1日、4月2日(9:00—11:30、13:3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1.沈阳市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创新天地H座15楼(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67958116;

  2.和平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区政府一楼(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024-23877692;

  3.沈河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沈河区行政中心3号楼5楼3513室(万柳塘路111号),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24-81262565;

  4.铁西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区政府C座3楼318室(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4-25855610;

  5.皇姑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皇姑区委219室(沈阳市岐山中路32号),联系人:关老师,联系电话:024-86851650;

  6.大东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大东区委(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88094303;

  7.浑南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一号楼七楼区人社局(浑南区世纪路13号),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4-24821324;

  8.于洪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于洪区委北楼419办公室(于洪区黄海路4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25318419;

  9.沈北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区人民政府楼209会议室(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4-88085062;

  10.苏家屯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区政府主楼222室(苏家屯区翠柏路14号),联系人:师老师,联系电话:024-89813758;

  11.辽中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区政府210室(辽中区滨水路26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4-87821593;

  12.新民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广电大厦三楼西三办公室(新民市辽河大街56号),联系人:宗老师,联系电话:024-27622698;

  13.法库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B区1213办公室(法库县兴法东路200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4-87124303;

  14.康平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县人民政府大楼418室(康平县腾飞路),联系人:隋老师,联系电话:024-87353366。

  四、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招聘岗位条件中所涉及的其他资格证书;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按期毕业证明》(附件2);

  5.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6.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事宜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自觉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由用人单位在岗位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

  附件:

  1.2023年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2.按期毕业证明模板.docx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中共沈阳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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