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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警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4月5日)

辽宁华图 | 2023-04-0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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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冒充记者对某食品加工厂以生产车间卫生不合格为由,多次要该工厂老板给钱,否则就对工厂进行曝光。该老板因不愿被折腾,造成负面影响,无奈之下只能给钱了事,先后共支付给张某4万余元。经查,该工厂并无违法违纪行为。张某的行为:

  A.构成招摇撞骗罪

  B.构成敲诈勒索罪

  C.构成诈骗罪

  D.构成合同欺诈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题中张某以卫生不合格,要对工厂进行曝光为由对老板进行要挟,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A项错误。

  C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错误。

  D项: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D项错误。

  8. 行政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身份特点是:

  A.原告是行政机关人员,被告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原告是行政机关人员,被告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告被告均是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机关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即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为行政机关,原告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9. 行政许可中,关于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在7日前将相关信息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B.可以由审查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主持听证

  C.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

  D.可以不制作笔录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A项正确,BD项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C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由此可知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包括听证程序),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可以不公开。所以“一律公开举行”表述有误。C项错误,排除。

  10. 下列国家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赔偿请求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B.赵某因故意自残导教手指断裂,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受害人李某死亡后,其债权人田某有权要求赔偿

  D.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人民法院提出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赵某因故意自残导致手指断裂,国家不承认赔偿责任,说法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A项排除。

  C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受害人死亡后,其债权人田某无权要求赔偿。C项排除。

  D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D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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