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李某2005年7月1日出生,张某2006年1月25日出生。2021年8月8日10时,张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冲突,张某先动手殴打李某,遭到李某反抗后,遂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李某腋下捅刺一刀。李某受伤后,张某第一时间拨打110、120电话并将李某送至医院,后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属于未成年人,故张某不构成犯罪
B.张某在李某受伤后存在主动救助的行为,故张某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中止
C.受害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D.受害人李某的近亲属可以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受害人的医疗费、丧葬费等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赔偿。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