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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 ),这是人们幸福生活的基础。把这件 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
A.人民健康
B.科技进步
C.社会民主
D.经济富裕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事热点知识。
第二步,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 把这件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向来是治国理 政的大课题。把人民健康作为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指标,深刻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 战略位置,真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因此,选择A选项。
2.XX市政府行文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的公文种类是:
A.通知
B.通报
C.函
D.报告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文种知识。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项,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 问。市政府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报告。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八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 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不符合题意。A项错误。
B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九项,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C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 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
3.关于汝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青如天,面如玉,蝉翼纹,晨星稀,芝麻支钉釉满足,宋瓷之冠
B.此前足部无釉,烧成后铁黑色
C.釉面有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开裂纹片
D.出窑后施釉彩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第二步,汝窑是五大名窑之一,因产于汝州而得名,汝窑烧制的汝瓷因其绝妙的色泽、独特艺术价值,深得帝王欢心,有 “宋瓷之冠”的美誉。汝窑有青如天、面如玉、晨星稀的典型特征。釉面开裂纹片,多为错落有致的极细纹片,俗称为 “蝉翼纹”。在器物底部可见细如芝麻状的支钉痕,痕迹很浅,大小如粟米,汝窑的钉痕大部分如芝麻粒那么大,这是其 它瓷窑所少有的。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中国宋代瓷器生产,以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五个窑口产品最为有名,后人统称其为“宋代五大名窑 ”。
B项:北宋官窑瓷器的典型特征是瓷器足部无釉,烧成后是铁黑色,口部釉薄,微显胎骨,即通常所说的“紫口铁足 ”。B项错误。
C项:哥窑的釉面有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开裂纹、鱼子纹、蟹爪纹。小纹片的纹理呈金黄色,大纹片的纹理呈铁黑色,故有 “金丝铁线”之说。C项错误。
D项:汝窑制作一个陶瓷的工序高达十三道,包括淘泥、摞泥、拉坯、印坯、修坯、捺水、画坯、上釉、烧窑、成瓷、成瓷缺 陷的修补,做工精细,设计唯美。从“上釉、烧窑”可知,是出窑之前施釉彩,而不是出窑后施釉彩。D项错误。
4.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的培训基地是各级党校
C.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不影响晋升工资档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本题中,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属于规定中的(四)情形,所以不得辞去公职。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并不是公务员培训基地。公务员的培训基地在各 省人事局管理,各省具体地方都不一样。B项错误。
C项: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 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 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C项错误。
D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 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D项错误。
5.张某于2021年3月4日与赵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将自己的轿车抵押给赵某。后因经营不善,又将该车辆质押给王某,并于3月 13日将车辆交付给王某。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但是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B.抵押期间,张某若要将该车辆卖给李某,则须经过赵某的同意
C.张某与赵某的车辆抵押权自该车辆交付于赵某时成立
D.若王某私自将该车辆质押给付某后,造成该车辆损坏,则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若王某未经张某的同意,将该车辆转质,造成的损失应由质权人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第一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 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本题中,若 张某要将车辆卖给李某,只需要通知赵某即可,不需要赵某同意。B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 ,轿车属于动产,故张某与赵某关于该车辆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即2021年3月4日其抵押权设立。C项错误。
判断题(正确为A,错误为B)
9.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彻底否定了“两 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把党和国家 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会议实际上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十一届三中全会实 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因此,本题正确。
10.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 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如消防员救火、警察抓贼等。
多选题
6.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作出了如下决定:
A.彻底清算了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
B.彻底清算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
C.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总方针
D.选出了以瞿秋白为书记的中央临时政治局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八七会议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在关系党和革命事业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8 月7日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会议批判和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撤消了他在党内的职务,选出了以瞿秋白为书记新的临时 中央政治局,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决定发动秋收起义。毛泽东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 政权”的论断。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等议案。八七会议在中国革命紧急关头及时地向党和全 国人民指明了斗争方向,反对政治上的“右”倾机会主义,使党在革命中前进了一大步。由此可知,B、C、D项正确,当选 。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A项:1935年1月的遵义会议,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 义在党内的统治;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7.甲、乙、丙三人在甲的家里吃晚饭,期间乙的钱包(内有5000元现金)掉到地上,乙走后甲将其据为己有。饭后乙因喝醉酒无 法回家,丙主动步行送乙回家,途中乙醉酒不醒,丙急于回家,便置乙于路边不顾。第二天,乙被人发现已冻死路边。在本案中甲和 丙的行为性质是:
A.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D.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物 品遗失在建筑物中,该物品由建筑物所有者合法占有,所以,乙的钱包是由甲暂时保管,然而甲将乙的钱包据为己有,所以成立侵占 罪。B项正确。
C项:丙护送乙的先行为产生对乙救助的义务,但丙急于回家,并未履行应尽的救助义务,致使乙被冻死,故丙成立不作为的 故意杀人罪。C项正确。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的,构成盗窃罪。此题甲成立侵占罪而不是盗窃罪。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错误,排除。
8.下列行政行为中,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A.佳和酒店因消防设施不合格而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B.校长因在网络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而被公安机关处以7日行政拘留
C.小李因违章停车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
D.小郑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公安机关批准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知识。
第二步,A、B、C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 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责令停业整顿、行政拘留和罚款均是行政处罚,均符合上述规定,所以,行政行为相对人都可以提起 行政复议。A、B、C项正确。
D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八)认为符合 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 理的。小郑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公安机关批准符合上述规定,所以,小郑可以提起行政复议。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