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图_辽宁教师招聘网为您提供辽宁教师招聘考试文章:2023年丹东教师一般是什么时候开始出公告。更多 2023年辽宁省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教师招聘考试网频道(http://ln.huatu.com/jiaoshi/)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教师考试文章:2023年丹东教师一般是什么时候开始出公告
点击查看:2023年辽宁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教师招聘考试推荐 | |||||
热点考试 | |||||
招考公告 | 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名入口 | |
考试时间 | 缴费入口 |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报考指导 | |
准考证 | 成绩查询 | 录用信息 | 面试公告 | 工资待遇 | |
实用备考 | |||||
每日直播 | 时政周播 | 领资料包 | 试题 资料 | 备考 指导 | |
图书购买 | 笔试课程 | 面试课程 | 网络课程 | 更多 >>> |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3辽宁教师招聘考试文章:2023年丹东教师一般是什么时候开始出公告,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教师考试备考技巧
1.祖父母和父母亲都已过世,作为家中唯一子女的李某在继承父亲房产时,半路“杀出”个小田。小田系李某父亲再婚妻子田某与其前夫的女儿。李某父亲抚养小田5年后,虽与田某离婚,但仍因对小田的不舍,继续给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父亲的房产归( )。
A.李某继承 B.小田与李某共同继承
C.小田继承 D.小田无权继承
2.以下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
A.张某欲强奸赵某,赵某趁张某不备,一砖头砸死张某
B.小明发觉王某正在偷窃自己的钱包,摸出水果刀,一刀刺死王某
C.陈某在一头疯牛冲过来的时候,急忙躲进别人的屋里
D.张某见郑某正在持刀抢劫一少女的手机,趁郑某不备,一棍子将郑某打伤
3.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C.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D.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4.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A.监督,领导 B.领导,领导
C.领导,监督 D.监督,监督
5.法律实施的最主要保证是( )。
A.社会舆论 B.传统力量
C.人的自觉遵守 D.国家强制力
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财产继承权。B项正确,A、C、D错误,李某作为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小田系李某父亲的继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且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继父母离婚而自然解除,题干中小田与李某父亲是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其继承继父遗产的权利不因母亲与继父离婚而自然解除,故小田和李某都拥有继承李父房产(遗产)的权利,B入选,A、C、D排除。故本题选B。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B项正确,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选项中小明防卫的是财产权,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A、D项错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这两项属于正当防卫。C项错误,属于紧急避险。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A项正确,为了保护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告知当事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以便当事人及时寻求法律救济。B项错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C项错误,孙某既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D项错误,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都不是导致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的充分条件,还需要同时符合其他相应的条件才可以。故本题选A。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家机构。A项正确,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统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该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B、C、D项错误,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适用。D项正确,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也是最主要的保证,这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那么法律在许多方面将变得毫无意义,违反法律的行为得不到惩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就得不到贯彻和保障。但国家强制力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法律的实施还依靠诸如道德、人性、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A、B、C项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1.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 )。
A.宫廷化教育 B.平民化教育
C.正规教育 D.教育制度
2.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主体部分是( )。
A.教育规范 B.学制
C.教育体制 D.国家
3.我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 )。
A.京师大学堂 B.学堂的出现
C.废科举,兴学堂 D.壬寅学制
4.我国近代第一个正式实施的学制是( )。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戌学制 D.六三三制
5.( )主要是在美国产生并发展的。
A.分支学制 B.多轨学制
C.单轨学制 D.双轨学制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制度化教育。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故本题选C。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主体部分。故本题选B。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制度化教育。我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朝末期的“废科举,兴学堂”。故本题选C。
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旧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癸卯学制是我国近代第一个正式实施的学制。故本题选B。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欧美现代学制的建立。美国原来的双轨制中的学术性一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被在短期内迅速发展起来的群众性小学和群众性中学所淹没,从而形成了美国的单轨学制,简称单轨制。故本题选C。
1.甲农民于夜间收割,误将他人麦田当作自己家麦田,其所收麦子属于( )。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行为
2.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 B.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
C.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D.甲应当负刑事责任
3.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4.下列关于宪法与普通法律区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体现国家意志性和国家的强制性 B.宪法的内容的根本性
C.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D.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5.法的制定主体是( )。
A.政党 B.全体人民
C.国家 D.党和国家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债权。C项正确,不当得利是指没有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题干中甲农民误将他人麦田麦子收割所获应属不当得利。A项错误,无权代理指未经他人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经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题干中甲农民并未以他们名义实施行为。B项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题干中甲农民并未为了避免他人受损实施行为。D项错误,侵权行为,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题干中农民甲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不构成侵权行为。故本题选C。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责任认定。D项正确,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题中,甲在犯罪时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A、B、C项错误,题干中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故本题选D。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A项正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而《食品安全法》对复议期限没有特殊规定。B项错误,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C项错误,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暂扣、拘留等措施属于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为,题目并没有交代是何种处罚决定,意味着本案不排除有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为,自然有可能属于复议机关可以调节的范围,说法太绝对。D项错误,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是终止不是中止。故本题选A。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的概念、特征。A项错误,宪法与普通法律作为国家强制力认可和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均具备国家意志性和国家的强制性。因此A项不是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B、C、D项错误,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含义、特征。C项正确,法的制定即立法,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法的制定是法定的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进行的活动。A、B、D项错误。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