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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非正式组织中,共同性较一致的人构成其核心,其他人构成边缘部分并呈游离状态,当出现强烈的外部刺激时,非正式组织可能迅速分化或愈加一致。这主要体现了非正式组织( )。
A.背景上具有共同性 B.形式上具有不稳定性
C.人员构成上具有不确定性 D.组织行为上具有激烈性
2.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主要遵循的原则错误的是( )。
A.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
B.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
C.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D.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以及时奖励为主
3.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不包括( )。
A.爱祖国 B.爱科学
C.爱学习 D.爱劳动
4.最早侵占中国领土的西方殖民国家是( )。
A.葡萄牙 B.荷兰
C.英国 D.日本
5.古人所说的“绿蚁”“欢伯”“般若汤”,指的是( )。
A.茶 B.酒
C.豆浆 D.蜂蜜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管理学概述。C项正确,非正式组织最早由美国管理学家梅奥通过“霍桑实验”提出,是人们在共同的工作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以感情、喜好等情绪为基础的松散的、没有正式规定的群体。非正式组织中成员可以分为核心成员和外部成员,且其核心成员和外部成员的构成并不是稳定的,在受到外界刺激时,核心成员与外部成员之间的结构位置容易发生替换,即题干中所说的组织可能迅速分化或愈加一致。由此可知,题干体现的是人员构成上具有不确定性。A项错误,非正式组织背景上的共同性是指非正式组织中的成员往往是具有相同或相似的背景。B项错误,非正式组织形式上的不稳定性是指非正式组织没有层级结构,也没有明确组织规章,从而其形式多样且易变。D项错误,非正式组织行为的激烈性是指组织行为的做出主要受成员情感和兴趣爱好所驱使,且组织对成员组织只有不成文的行为准则,约束力不大。故本题选C。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D项错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应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时代性、导向性、实效性,丰富奖励形式,发挥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3)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5)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6)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以定期奖励为主。由此可知,“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以及时奖励为主错误”应为以定期奖励为主。A、B、C项正确。故本题选D。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民道德建设。C项错误,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十四条规定,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故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不包括爱学习。A、B、D项正确。故本题选C。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殖民地相关知识。A项正确,最早侵占中国领土的西方殖民地国家是葡萄牙,明世宗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殖民主义者利用欺诈手段,攫取了中国的澳门,并狂妄地宣称台湾为澳门属地,企图进一步入侵台湾。B项错误,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乘明末农民起义和东北满族势力日益强大,明政府处境艰难之时,侵入台湾。不久,西班牙人侵占了台湾北部和东部的一些地区,后于1642年被荷兰人赶走,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C项错误,英国在1841年占领香港岛。D项错误,日本不是西方国家。故本题选A。
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称谓。B项正确,“绿蚁”指浮在新酿的没有过滤的米酒上的绿色泡沫。新酿的酒还未滤清时,酒面浮起酒渣,色微绿(即绿酒),细如蚁(即酒的泡沫),称为“绿蚁”。“欢伯”,因为酒能消忧解愁能给人带来欢乐,所以就被称为“欢伯”。据说“欢伯”最早出在汉代焦延寿的“酒为欢伯,除忧来乐”中。“般若汤”佛教徒用的隐语。佛家禁止僧人饮酒,但有的僧人偷饮,因避讳,故称为“般若汤”。苏轼在《东坡志林道释》中有“僧谓酒为般若汤”的记载。“绿蚁”“欢伯”“般若汤”都是古代对“酒”的别称。A项错误,茶的古称:不夜侯、云华、荈、茶茗、王孙草、余甘氏、冷面草等。C项错误,豆浆,中国汉族传统饮品,最早的豆浆为西汉淮南王刘安制作。D项错误,蜂蜜是蜜蜂从开花植物的花中采得的花蜜在蜂巢中经过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古代将蜂蜜作为一味中药,《神农本草经》把“石蜜、蜂子、蜜蜡”列为上品,指出有“除百病、和百药”的作用,且“多服久服不伤人。”故本题选B。
1.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A.继续计算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届满
2.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累犯也可以宣告缓刑
B.缓期考验期不能超过5年
C.被判处拘役的犯罪人不得宣告缓刑
D.缓期期间不执行主刑、也不执行附加刑
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正确的是( )。
A.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可以不公开质证
B.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无须质证,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C.被告举证期限为一审开庭审理之前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不及制作现场笔录时,也可以场外录音
4.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
5.足球比赛有“主客场”制,然而令人吃惊的是,我国民事案件的审判也出现了“主客场”制。同一案件中,在不同的地方法院审理,却出现不同的判决,有的甚至大相径庭,以致出现案件当事人全力争取本地法院审判的怪事。民事案件审判中的“主客场”制( )。
A.是一种违法行为
B.直接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C.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表现
D.违背了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
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A项正确,诉讼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C项错误,诉讼中断,从中断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B、D项错误,混淆项。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罚的具体运用。B项正确,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由此可知缓刑考验期不能超过五年。A项错误,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C、D项错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上述规定可知,拘役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后还要执行附加刑。故本题选B。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程序。B项正确,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A项错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为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必须执行。C项错误,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D项错误,我国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只是规定了现场笔录这一证据类型,并没有规定可以场外录音。故本题选B。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D项错误,除财产权和继承权外,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都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即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国家也应积极予以保障的权利。A项正确,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B项正确,公民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C项正确,按照该法规定,中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故本题选D。
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实施。B项正确,民法案件审判中的“主客场”制使全国统一的法律变成地方法律,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体现,致使法律的公信力丧失,直接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其结果必然导致公民对法律失去认同,失去信心。A、C、D项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1.蒋某与邢某协议离婚,并约定由蒋某照顾刚满周岁的女儿晓华。不到一年,蒋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此时,作为晓华监护人的应当是( )。
A.邢某 B.邢某的父母
C.蒋某的父母 D.蒋某所在单位
2.刘某准备盗窃王某家的汽车,多次到王某家门外进行观察,打探王某家人的活动规律,一次刘某正在观望时因形迹可疑被王某发现而被告发,则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3.王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渔船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4.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这表明全国人大行使( )。
A.审议权 B.表决权
C.决定权 D.立法权
5.法对社会及其公众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是( )。
A.法的规范作用 B.法的社会作用
C.法的示范作用 D.法的管理作用
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自然人。A项正确,B、C、D项错误,按照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故本题选A。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A项正确,D项错误,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状态。本题中,刘某为了盗窃汽车而打探观望,是为盗窃制造条件,因此属于犯罪预备。B项错误,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状态。C项错误,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状态。故本题选A。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的程序。C项正确,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A、B、D项错误。故本题选C。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家机构。D项正确,通过题干表述“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体现了人大在行使立法权。A项错误,审议权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B项错误,表决权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C项错误,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故本题选D。
5.【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作用。A项正确,法的作用分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大类,其中规范作用是法对社会及公众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B项错误,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两大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C、D项错误,混淆项。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