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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警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6月27日)

辽宁华图 | 2023-06-27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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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李某将电脑遗失在火车站候车厅,被旅客王某捡到,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王某可将电脑交给执勤警察,也可以自己用

  B.王某联系李某后声称可以返还,但要求李某支付50元快递费

  C.李某登报悬赏3000元寻找电脑,王某表示愿意归还,但李某以悬赏金额过高为由只同意支付1000元

  D.王某将电脑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布招领公告,经过6个月无人认领,电脑应归王某所有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题中王某捡到李某的遗失物,应当具有返还义务,但是可以就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利请求对方补偿。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王某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或交给公安机关。不能自己来用。A项错误。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悬赏额是三千元,返还遗失物时,失主应给付三千元。C项错误。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D项错误。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

  A.司法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①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就是违反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既是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是救济民事权利损害的必要措施,还是保护民事权利的直接手段。

  ②刑事责任是指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③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6. 武某和雷某素有仇怨,武某与雷某发生争吵后潜伏在雷某公司附近,看见雷某走出大门便持刀向雷某砍去,雷某夺过刀时不慎划到武某的脖子,武某当场毙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雷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雷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雷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必负刑事责任

  D.雷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必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目中武某持刀向雷某砍去,属于正在行凶,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雷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造成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必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7. 赵某发现邻居王某家里经常没人,便在某天夜里潜入王某家,准备撬开保险柜时,忽听门外有人走动,遂跳窗逃走。则赵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A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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