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试题资料

首页 > 辽宁选调生考试 > 试题资料

辽宁选调生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7月28日)

辽宁华图 | 2023-07-28 08:31

收藏

  沈阳华图_辽宁选调生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2023辽宁选调生考试备考文章:辽宁选调生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7月28日)。更多2023年辽宁选调生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选调生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xds/)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

  沈阳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选调生考试备考文章:辽宁选调生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7月28日)

辽宁选调生考试

  天然水是构成自然界地球表面各种形态的水相的总称,包括江河、海洋、冰川、湖泊、沼泽等地表水以及土壤、岩石层内的地下水等天然水体。天然水的杂质根据大小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

  A.导电物质

  B.悬浮物质

  C.胶体物质

  D.溶解物质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化学知识。

  第二步,天然水中的主要杂质按其颗粒大小可分为三大类:

  B项:悬浮物是颗粒直径在10.4毫米以上;主要依靠自沉降或过滤的工艺去除,有时也需进行澄清和过滤。

  C项:胶体是颗粒直径在10.6—10.4毫米间;主要依靠混凝、澄清和过滤等工艺去除。

  D项:溶解物质是颗粒直径小于10.6毫米,以离子或分子形态存在,形成真溶液;通常必须用离子交换工艺去除。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A项:一般来说金属、半导体、电解质溶液或熔融态电解质和一些非金属都可以导电。非电解质物体导电的能力是由其原子外层自由电子数以及其晶体结构决定的,如金属含有大量的自由电子,就容易导电,而大多数非金属由于自由电子数很少,故不容易导电。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中止的是:

  A.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审判员甲收取被告家属五万元,为被告开脱罪责,但合议庭未采纳甲的意见,甲遂将贿赂款返还给被告家属

  B.乙找张某复仇,举刀正要砍,张某情急之下慌忙道歉,并说愿意补偿三万元钱以消除乙的心头之恨,乙收下钱后离开

  C.丙欲杀害仇人李某,但经多次跟踪观察发现李某行动谨慎,一直未找到合适下手的机会

  D.丁某拦住赵某欲实施抢劫,但赵某身无分文,丁某未抢得任何财物,放赵某离开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B项乙找张某复仇,举刀正要砍,张某道歉并补偿,乙收下钱后离开,属于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只要收受了财物就是受贿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所以审判员甲收取被告家属五万元已经构成犯罪,属于犯罪既遂。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丙欲杀害仇人李某多次跟踪观察发现没有机会下手,尚属犯罪预备阶段。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两款规定,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对第一款称为基本构成的抢劫罪,以是否抢到财物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抢到了财物,没有伤人,为既遂;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伤人或致人轻伤的,均为未遂;而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标准。即致人重伤、死亡的,无论是否抢到财物,皆为既遂。D项属于抢劫未遂。D项排除。

  以上这些就是沈阳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3辽宁选调生招聘考试文章:辽宁选调生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7月28日),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2023辽宁选调生招聘考试笔试课程

  2023辽宁选调生招聘考试面试课程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