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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以下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
B.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C.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D.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要求撤销的
39. 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修宪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修宪的议案
C.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正
D. 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
38.【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
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 选项法
2223
院不予受理。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
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
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ABC 三项正确。
39.【答案】D
【解析】《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机关。但是,数次修宪过程中已经形成了
公布修正案的宪法惯例,即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宪法修正案。2018 年 3 月 11 日,第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1 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会主席
团当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施行。因此,选择 D 选项。
26. 下列情形所反映的权利类别与其他三项不同的是:
A. 小张向老刘借款 6000 元,并将祖传玉镯交与老刘,二人约定三年内还钱取镯,否则老刘有权变卖玉镯获偿
B. 某公司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拍卖会上拍得一块土地,用于日后的商业开发
C. 李女士送修电动车,后拒不支付修车费,店老板遂留置电动车
D. 某银行向购房人王先生发放了一笔按揭贷款,贷款期限 25 年
27. 下列对法谚的解读正确的是:
A. 法无授权不可为——每个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
B. 枪炮作响法无声——战乱时,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
C.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即使初衷是好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还是要一视同仁
D.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规定与道德信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28. 下列情形中,甲和乙只需承担双方责任,无需承担共同责任的是:
A. 甲乙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B. 甲乙合伙办了一家快递企业,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包裹
C. 甲养的羊误入乙的菜地,乙发现后不管不问导致损失扩大
D. 甲与乙协商共同买下一套房屋,二人约定各欠卖方十万元房款
26.【答案】B
【解析】B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
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
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ACD 三项均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
的,而 B 项属于用益物权。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A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
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
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C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D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
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
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
27.【答案】B
【解析】“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指的是战乱时期,“法无声”指的是法律无法发挥
作用。B 项说法正确。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A 项:“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这是对国家公权力的约
束,不是对公民的约束。
C 项:“法不阿贵”指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与初衷好坏无关。
18D 项:“法律必须被信仰”指法律要对社会生活起到作用,就要人们信仰法律。这句话强调
的是公民的法治观念,与道德信仰无关。
28.【答案】C
【解析】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
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学理上共同责任又分为三种:
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
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C 项中甲饲养的羊造成乙的损失,应该承
担赔偿责任。乙不管不问,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一定责任。甲、乙并未共同实施违法行为,
无需承担共同责任。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 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
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A、B、D 三项的情形,均需承担共同
责任。
(复合题)氢是一种清洁的新能源。尽管对氢气等利用能源的研究取得了 很多成果,然而如何制造出廉价 的氢仍是当前的一项关键性课题。 从水中产生氢的一种途径是简单地把水加热,直到水分子分解成氢原子和 氧 原子。但是这两种气体必须立即分开,否则它们就会又合成为水。分离 它们的一种方法是用一个有渗透性的薄 膜①,这种薄膜能被极弱小的氢原 子穿过,同时又把相对大些的氧原子拦住。 作为研究制造廉价氢气的一部分 ,以色列雷霍沃特市的维茨曼科学院研制 出了一种满足上述要求的、耐高温的陶瓷薄膜②。已有的能渗透氢原 子同 时又不使氧原子越过的薄膜是由氧化镁和氧化锆等材料组成的陶瓷薄膜 ③。由于它只能在 1750℃左右的 温度下使用,所以尚不能真正地用于氢气 生产。 用于氢气生产的薄膜必须能耐更高的温度。原因是温度越高, 转变的效率 越高。例如,温度到达 2200℃时,就会有 1/3 的水能够有效地转变为氢和 氧。 该院这个项目的 主要研制者科干用特别处理过的氧化锆和氧化铈粉末配 料,制成了能在 2000℃高温下工作的薄膜④。他认为, 还能进一步开发出 能在 2200℃左右温度下工作的材料。 新的薄膜能经得住高温的部分原因是材料的选配,另 外,生产陶瓷的粉末 经过特殊的处理也是一部分原因。粉末的每一颗微粒都很光滑,有粗糙棱 角的极少。这就 【 】着一旦形成薄膜,他们中间就极少有棱角接触,因 此就极少有熔融和烧结的机会。一些专家认为,科干的 这项发明对于用加 热方法生产氢气是一个关键性的进展。
329. 对文中①②③④处“薄膜”的意义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A. ①处含义最广,可包含②③④
B. ②处与③处“薄膜”的内涵完全相同
C. ③处与④处“薄膜”的内涵不相同
D. ②处与④处“薄膜”的内涵完全相同
330. 对第二自然段从水中?取氢的工艺,解说有误的一项是:
A. 要把水加热至氢氧分离
B. 要用渗透性薄膜将氢氧分开
C. 水加热的方式要简单
D. 两种气体的分离要及时
329. 【解析】
第一步,定位原文,“薄膜”分别出现在第二段、第三段和第五段。分析
“薄膜”的上下文语境。①处“薄膜”出现在第二段,此处的“薄膜 ”是
广义范围的薄膜。②处“薄膜”出现在第三段,根据“研制出了一种满足
上述要求的、耐高温”可知,这是一种耐高温的薄膜。③处“薄膜”同样
出现在第三段,根据“由于它只能在 1750℃左右的温度下使用”可知,
这种薄膜指的是不耐高温的薄膜。④处“薄膜”出现在第五段,根据“制
成了能在 2000℃高温下工作的”可知,这种薄膜是一种耐高温的薄膜。
故①处含义可涵盖②③④处;②处与③处含义不同;③处与④处含义不同;
②处与④处“薄膜”的含义完全相同。
第二步,对比选项。B 项分析不符合上述语境。
因此,选择 B 选项。330. 【解析】
第一步,第一步,定位原文,“从水中?取氢的工艺”出现在文章第二段。
第二步,辨析选项。根据“从水中产生氢的一种途径是简单地把水加热,
直到水分子分解成氢原子和氧原子”,符合原文,排除 A 项。根据“分离
它们的一种方法是用一个有渗透性的薄膜”,符合原文,排除 B 项。根据
“简单地把水加热”,而不是“水加热的方式要简单”,属于曲解文意,不
符合原文,当选。根据“这两种气体必须立即分开,否则它们就会又合成
为水”,符合原文,排除 D 项。
因此,选择 C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