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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文章:辽宁招警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9月22日)
5. 下列不属于民族自治机关的是:
A.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B.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C.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D.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属于乡镇政府,不是自治机关。
因此,选择D选项。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不包括:
A.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B.选举中共中央总书记
C.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D.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三条,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由此可知,选举中共中央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而不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CD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ACD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7. 甲市乙区某街道办事处认定该街道居民小谷的房屋为违章建筑,通知小谷按期拆除违章建筑,小谷对该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不服,则应向()申请行政复议。
A.甲市人民政府
B.甲市拆迁办公室
C.乙区人民政府
D.甲市拆迁办公室或乙区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根据2015年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本题中,小谷对乙区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即乙区人民政府。
因此,选择C选项。
1. 下列选项中关于物业服务说法错误的是:
A.在小区电梯里投放广告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并补充部分业主欠缴的物业费后,属于业主共同所有
B.若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可以采取停止供热的方式催交
C.业主设立居住权应当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人
D.对于小区里占用消防通道的,物业服务人员可以予以制止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A项中“补充部分业主欠缴的物业费”并非扣除合理成本,说法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D项排除。
2.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李某被法院宣告其失踪
B.张某邀请朋友去看电影
C.王某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
D.刘某参加当地人大代表选举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又根据本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宣告失踪是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特征: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是合法行为。BCD项并不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BCD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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