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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警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10月10日)

辽宁华图 | 2023-10-1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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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作品《醉翁亭记》、《石钟山记》、《如梦令》、《钗头凤》的作者依次是:

  A.欧阳修陆游李清照苏轼

  B.陆游李清照苏轼欧阳修

  C.李清照苏轼欧阳修陆游

  D.欧阳修苏轼李清照陆游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醉翁亭记》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作的一篇散文,出自《欧阳文忠公文集》。全文贯穿一个“乐”字,其中则包含着比较复杂曲折的内容。一则暗示出一个封建地方长官能“与民同乐”的情怀,一则在寄情山水背后隐藏着难言的苦衷。

  《石钟山记》是北宋文学家苏轼于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游石钟山后所写的一篇考察性的游记。文章通过记叙对石钟山得名由来的探究,强调要正确判断一件事物,必须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

  《如梦令》是宋代女词人李清照的早期词作。后人对此词评价甚高,尤其是“绿肥红瘦”一句,更为历代文人所激赏。

  《钗头凤》是南宋诗人、词人陆游的词作品。此词描写了词人与原配唐氏的爱情悲剧。是一首别开生面、催人泪下的作品。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①欧阳修:欧阳修(1007年-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且在政治上负有盛名。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作品有《醉翁亭记》《秋声赋》。

  ②苏轼:苏轼(1037-1101),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美食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引碑入草开创者李志敏评价:“苏轼是全才式的艺术巨匠。”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枯木怪石图卷》等。

  ③李清照:李清照(1084—1155),号易安居士,汉族,齐州章丘(今山东章丘)人。宋代女词人,婉约词派代表,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称。有《易安居士文集》《易安词》,已散佚。后人有《漱玉词》辑本。今有《李清照集校注》。

  ④陆游:陆游(1125年—1210年),字务观,号放翁,汉族,越州山阴(今绍兴)人,南宋文学家、史学家、爱国诗人。主要作品有《示儿》《游山西村》。

  张某冒充记者对某食品加工厂以生产车间卫生不合格为由,多次要该工厂老板给钱,否则就对工厂进行曝光。该老板因不愿被折腾,造成负面影响,无奈之下只能给钱了事,先后共支付给张某4万余元。经查,该工厂并无违法违纪行为。张某的行为:

  A.构成招摇撞骗罪

  B.构成敲诈勒索罪

  C.构成诈骗罪

  D.构成合同欺诈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题中张某以卫生不合格,要对工厂进行曝光为由对老板进行要挟,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A项错误。

  C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错误。

  D项: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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