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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2017-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均在10月发布,那么考生知道公告发布之后多久会进行考试吗?华图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解答,一般国家公务员公告发布之后1个月左右时间会进行笔试。为了考生能够及时查看国家公务员考试详细,辽宁华图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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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列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B. 试点地区预防腐败局的相关职能被整合进监察委员会
C. 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从属于行政系统
D. 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2. 在历史上中国共产党曾提出: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②知识青年到农村去;③枪
杆子里面出政权;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A. ②③④① B. ③②④①
C. ②①③④ D. ③②①④
3. 下列关于我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工商联不属于民主党派
B. 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
C. 无党派人士是指既不参加中国共产党也不参加民主党派的普通群众
D.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答案】C
【解析】监察委员会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同时向上级监察机关和同级国
家权力机关负责。由此可知,监察委员会并非从属于行政系统,C 项说法错误。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B 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
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D 项:2016 年 12 月 2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北京市、山
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
2.【答案】B
【解析】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提出于 1995 年;②“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提出于
1968 年;③“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提出于 1927 年;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出于 1988
年,正确顺序为③②④①。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①1995 年 11 月 8 日,江泽民同志在北京视察工作时,根据当前干部队伍的状况和存在的问
题,在对干部进行教育当中强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②1968 年,全国响应毛泽东同志的号召,开展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运动,大批城市
知识青年下放到了农村劳动。
③1927 年 8 月 7 日,中共中央召开八七会议。毛泽东同志在会上强调“要非常注意军事,
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
④1988 年,邓小平同志根据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现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
产力”的论断。
3.【答案】C【解析】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
见》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并非
普通人士。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工商联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不是民
主党派。
B 项:在野党是资本主义国家中没有执掌或没有参与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政党。
D 项:十二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复合题)浏览史书,常常会发现一些对我们今天很有启迪的故事。《三国志》记载:建安五年春,袁绍 积极秣马厉兵,统领十万大军准备伐曹。谋士田丰对袁绍说:“曹公善用兵,变化无方,众虽少,未可轻 也,不如以久持之”。袁绍不听,丰恳谏,绍大怒,命将田丰下狱。官渡一战,曹操大破袁军。绍既败, 有人对田丰说:“群必见重。”田丰却说:“若军有利,吾必全,今军败,吾其死矣。” 袁绍回来,果然把田丰杀了。 田丰反对袁绍伐曹的意见,不是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么?那么为什么还要杀田丰 呢?这个问题似乎有些令人费解,然而,好好思索一下,也不是难得出答案来的。袁绍之所以要杀田丰,关键在 于田丰伤了袁绍的“面子”,破坏了他的“威信”。因为你反对我,你对了就意味着我错 了,这还了得。作为谋臣的田丰正是深深了解袁绍之为人,所以当有人向他道喜时,他却想到了“吾其死 矣。由此联想到今天我们某些单位的个别领导,他们在工作上总喜欢搞独断专行,听不进去半点不同意见,但为 “面子”和“威信”,可以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顾,拗着要下面“坚决照办 ”。他们一旦犯了错误,更是文过饰非,对那些反对他们并被实践证明是反对对了的人,则是耿耿于怀。 虽然这些人不能像袁绍对付田丰那样向?意见的同志开刀,但他们手里有权,瞅准机会暗里打击报复,待时机一 到,就把“小鞋”在那些同志的脚上一套。可以说,在这些同志的身上很有几分“袁绍遗风 ”。列宁曾经说过一段耐人寻味的话,“据说,历史喜欢作弄人,喜欢同人们开玩笑。本来要到这个 房间,结果却走进了另一个房间。在历史上,凡是不懂得,不认识自己的真正实质,即不了解实际上(而不是凭 自己的想象)倾向于哪些阶级的人们、集团、派别、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当年袁绍以为杀了田丰,就 可以掩盖自己的愚蠢,维护自己的“威信”。结果落得为天下哂笑。今天我想有必要给某些人也敲一 声振聋发聩的警钟:请君以袁绍为戒。
323. 田丰被杀的真正原因是:
A. 长曹操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
B. 胆小怕死,反对伐曹。
C. 伤了袁绍的面子,为袁绍所不容。
D. 伐曹失败,袁绍迁怒于他。
324.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袁绍遗风”的特点:
A. 独断专行
B. 顾及面子
C. 打击报复
D. 贪污受贿
325. 本文的中心思想是:
A. 袁绍不该轻易杀掉田丰
B. 说话做事要三思而行,否则后患无穷
C. 历史总是喜欢捉弄人,喜欢和人开玩笑
D. 为了维护个人面子,独断和专行,最终必定失败,贻笑天下
326. 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 田丰是先知先觉,所以知道最后“吾其死矣”
B. 袁绍所以要杀田丰,是为了解气
C. 文中所?及的曹袁之间的战争又被称为“官渡之战”
D. 袁绍一点也不懂兵法
327. 本文的直接目的是:
A. 批判袁绍
B. 赞扬田丰
C. 以史为鉴
D. 记载史实
323. 【解析】
第一步,定位原文,原因出现在第二段。根据“袁绍之所以要杀田丰,关
键在于田丰伤了袁绍的‘面子’,破坏了他的‘威信’”可知,“之 所以”
是因果关联词,“关键在于”之后为原因。
第二步,对比选项。C 项是田丰被杀的真正原因,符合文意。
因此,选择 C 选项。324. 【解析】
第一步,定位原文,“袁绍遗风”出现在第三段尾句。根据“可以说”可
知,最后一句“袁绍遗风”是对前文某些领导干部作风特点的总结,分析
上文语境。
第二步,对比选项。A 项对应“他们在工作上总喜欢搞独断专行”,排除 A
项。B 项对应“但为‘面子’和‘威信’”,排除 B 项。C 项对应 “瞅准机
会暗里打击报复”,排除 C 项。D 项“贪污受贿”无中生有。
因此,选择 D 选项。
325.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章。文章开头讲了“袁绍杀田丰”的故事,接着分析了田
丰被杀的原因,然后说到许多领导干部作风颇有“袁绍遗风”,最后敲醒
警钟,警示人们要以袁绍为戒。文章结构为“分—总”,重点在于袁绍故
事给人们的警示,即为了掩盖自己的愚蠢,维护自己面子,却最终遭天下
人哂笑。
第二步,对比选项。D 项是文章重点的同义替换。
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仅针对故事本身。B 项:不是文中典故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无中生
有。C 项:引自最后一段开头列宁说的话,不是中心思想。
326.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将选项与原文一一对应。第二步,辨析选项。A 项“先知先觉”错误, 田丰知道“吾其死矣”是根
据事情的进展以及对袁绍认识得出的,而不是“先知先觉”,属于曲解文
意,排除 A 项。B 项“解气”表述不够准确,袁绍杀田丰是因为“田丰伤
了袁绍的‘面子’,破坏了他的‘威信’”,排除 B 项。C 项对应“ 官渡一
战,曹操大破袁军”,即文中所?及战争为“官渡之战”,符合文意。D 项
“一点也不懂”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D 项。
因此,选择 C 选项。
327.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章。开头讲了“袁绍杀田丰”的故事,接着分析了田丰被
杀的原因,然后说到许多领导干部作风颇有“袁绍遗风”,最后敲醒警钟,
警示人们要以袁绍为戒。文章结构为“分—总”,重点在于袁绍故事给人
们的警示,所以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让人们以史为鉴,不要重蹈覆辙。
第二步,对比选项。C 项是本文的写作目的。
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B 项和 D 项:仅针对史实本身,并没有上升到要从史实得出什么道
理的层面。
26. 下列情形所反映的权利类别与其他三项不同的是:
A. 小张向老刘借款 6000 元,并将祖传玉镯交与老刘,二人约定三年内还钱取镯,否则老刘有权变卖玉镯获偿
B. 某公司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拍卖会上拍得一块土地,用于日后的商业开发
C. 李女士送修电动车,后拒不支付修车费,店老板遂留置电动车
D. 某银行向购房人王先生发放了一笔按揭贷款,贷款期限 25 年
27. 下列对法谚的解读正确的是:
A. 法无授权不可为——每个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
B. 枪炮作响法无声——战乱时,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
C.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即使初衷是好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还是要一视同仁
D.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规定与道德信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28. 下列情形中,甲和乙只需承担双方责任,无需承担共同责任的是:
A. 甲乙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B. 甲乙合伙办了一家快递企业,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包裹
C. 甲养的羊误入乙的菜地,乙发现后不管不问导致损失扩大
D. 甲与乙协商共同买下一套房屋,二人约定各欠卖方十万元房款
26.【答案】B
【解析】B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
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
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ACD 三项均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
的,而 B 项属于用益物权。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A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
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
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C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D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
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
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
27.【答案】B
【解析】“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指的是战乱时期,“法无声”指的是法律无法发挥
作用。B 项说法正确。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A 项:“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这是对国家公权力的约
束,不是对公民的约束。
C 项:“法不阿贵”指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与初衷好坏无关。
18D 项:“法律必须被信仰”指法律要对社会生活起到作用,就要人们信仰法律。这句话强调
的是公民的法治观念,与道德信仰无关。
28.【答案】C
【解析】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
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学理上共同责任又分为三种:
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
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C 项中甲饲养的羊造成乙的损失,应该承
担赔偿责任。乙不管不问,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一定责任。甲、乙并未共同实施违法行为,
无需承担共同责任。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 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
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A、B、D 三项的情形,均需承担共同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