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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解决专业审计人员紧缺的实际问题,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择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锦州市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全额补助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择优招聘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
二、择优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全额补助在编在岗(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资格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工作,信念坚定,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取得中级审计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省级及以上审计系统计算机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不受岗位专业限制;
4.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包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之日;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聘用当年不定等次除外);
8.具备择优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岗位聘用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或规定的服务期未满的;
3.曾受过处分影响使用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通过本次择优招聘考试改变其原岗位类别。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经择优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择优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度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择优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23年度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择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
现场报名地点: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宝地城B区1-3号)4楼组织编制人事科。
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将《2023年度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择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制作成PDF格式,以压缩包的形式上报指定邮箱jzssjfwzx@163.com。
报名电话:0416-3090307,18504161167,17614060219。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至2023年10月27日16:00(每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本次择优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所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根据择优招聘人员资格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报名材料及档案进行严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择优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有效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从事相关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资格审查后,将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不足的岗位计划。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由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发布。面试成绩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五)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人选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1.考察。由锦州市审计局会同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现工作单位及岗位和考试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交流和聘岗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过程中,如因个人问题造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情况由个人负责。
四、相关要求
一是认真执行政策法规。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十不准”,从严审核干部档案。凡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是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择优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是严肃择优招聘工作纪律。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切实将监督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审计服务中心。
中共锦州市审计局党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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