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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多选题
7.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因为:
A.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B.人民群众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根本上推动社会发展
C.人民群众决定社会历史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D.人民利益是最高价值标准,是体现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试金石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史观知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强调人民利益是最高价值标准,是体现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试金石。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BC项: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广大劳动群众作为物质生产的承担者和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创造了人们吃、穿、住、用、行等必需的生活资料。他们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推动物质生产发展的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因此,人民群众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面貌,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BC项排除。
【题型】多选题
8. “人生,就是一个过程,积累、迸发,再积累、再迸发,最终实现理想的自我,因为失败会带给你经验,成功会带给你信心。”这段话表明:
A.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B.只要注重量的积累,就一定能实现质变
C.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D.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质变比量变更重要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题干中“因为失败会带给你经验,成功会带给你信心”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即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A项正确。“积累、迸发,再积累、再迸发,最终实现理想的自我”体现了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C项正确。
因此,选择AC选项。
【拓展】B项: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量的积累(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实现质变,注重量的积累但没有达到一定程度并不会实现质变。B项排除。
D项:事物的发展最终要通过质变实现,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但是,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所以不能说质变比量变更重要。D项排除。
1.某夜,甲乙两人携带作案工具,准备盗窃某武警部队的枪支、弹药,两人来到武警部队驻地的围墙外,发现里面灯火通明,戒备森严,感到无从下手,于是返回。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②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③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材料中甲乙为了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其行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但是由于武警部队戒备森严而返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所以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满足的条件有:①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没有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材料中甲乙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甲乙的行为不属于犯意表示。D项错误。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A.借款合同
B.保证合同
C.中介合同
D.赠与合同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此,选择A选项。
3.“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毛泽东诗词反映的历史事件是:
A.广州起义
B.五四运动
C.延安整风运动
D.秋收起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该句出自毛泽东的诗词《西江月·秋收起义》,“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起始这两句强调阶级矛盾和阶级压迫的尖锐程度,指出秋收起义的内在原因及动力。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的前一句写地主催租索债给农民带来无限的悲愁,于是后一句的“霹雳一声暴动”便成为必然之势,顺理成章,形象生动,充分显示出起义的正义性,有力地鼓舞了广大工农群众。该句诗反映的是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工农革命军(即红军)举行的秋收起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广州起义是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领导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举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起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是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大胆尝试,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A项错误。
B项:五四运动是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B项错误。
C项:延安整风运动是1941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C项错误。
4.下列哪些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A.对正进行侵害的不法侵害者造成轻微损害
B.对持刀入室并未行凶的小偷进行攻击,造成严重创伤
C.醉酒的人开车造成严重车祸事故
D.十五岁男童蓄意放火烧毁一家个人超市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项“对正进行侵害的不法侵害者造成轻微损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并未行凶的小偷进行伤害,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事故应当负刑事责任。C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5岁男童蓄意放火属于放火罪,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5.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予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为。李某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维持,李某提出上诉。则下列选项组合中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报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3个月内作出判决。
A.①②④
B.②④⑤
C.③④⑤
D.①③⑤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
第二步,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最晚时间应该是释放后60日内。①错误。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报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③错误。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3个月内作出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⑤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