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报考指导

首页 > 辽宁公安招警 > 报考指导

鞍山市千山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科目

辽宁华图 | 2024-06-25 08:07

收藏

  辽宁华图_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鞍山市千山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科目。更多辽宁公安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招警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zhaojing/)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招警考试专属客服:点击招警考试群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鞍山市千山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科目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公安招警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录用信息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热门图书>>>>

  >>>>>公安招警问题详情扫码咨询,领取资料 <<<<<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文章:鞍山市千山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科目,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辽宁招警考试面试课程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备考技巧

  4.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下列情形中不能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是:

  A.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患者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提出异议

  C.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D.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所以不能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是患者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提出异议。

  因此,选择B选项。

  5.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A.甲被他人以公开隐私为手段胁迫结婚

  B.乙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他人重婚

  C.丙未满法定婚龄,按习俗摆酒宴结婚并与他人结婚

  D.丁与自己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A项中,甲被人用隐私而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属于无效的婚姻。无效的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1.陈某和张某因合同纠纷诉讼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这些人员中可以不回避的是:

  A.证人邓某,是张某的同学

  B.审判员王某,是陈某的哥哥

  C.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

  D.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陈某的弟弟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2年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中不包含证人,A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2.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6年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Note7数字移动电话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Note7召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三星公司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B.在召回期间,Note7可以继续销售

  C.消费者应当承担Note7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D.在召回期间,三星公司有权继续生产Note7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4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对于该型号手机,三星公司应采取停止销售、停止生产、召回等措施,并承担消费者因手机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BCD项排除,A项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3.甲公司职员乙退休后一个月做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乙的发明属于:

  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

  C.协作发明

  D.委托发明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0年版《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2010年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由此可知,乙退休后一个月做出的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因此,选择A选项。

  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C.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当公开

  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 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 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由此可知,不是“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C项说法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A项排除。

  B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B项排除。

  D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D项排除。

  5.甲、乙两镇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争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裁决。县政府作出裁决后,甲镇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甲镇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的管辖权是:

  A.县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

  B.市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

  C.县政府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某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甲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给该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向执法人员进行申辩

  B.甲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执法人员告知甲公司将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邮寄给甲公司

  D.甲公司对该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先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题干中,执法人员当场给该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甲公司可以向执法人员进行申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题干中,执法人员给该公司作出的是警告的行政处罚,故甲公司不能申请听证。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故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甲公司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D项排除。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