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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则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加入斗殴,并各属一方,属于互殴,排除正当防卫的适用。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属于故意杀人。
因此,选择D选项。
8.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
A.严重社会危害
B.刑事违法
C.普遍性
D.应受刑法处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的三大特征为:①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性。③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可知,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普遍性。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9.甲无意中见到乙将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放进办公室的抽屉里,他想趁乙不在时偷走该表。等乙走后,甲准备动手时,又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于是放弃了。从犯罪形态来说,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由此可知,本题中甲准备动手时,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从而放弃偷盗,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既遂。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D项排除。
6.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B.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C.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D.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不可以依法代替组织的职能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D项“不可以依法代替”表述错误,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B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C项表述正确,排除。
7.陈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2008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2013年李某得知2000年陈某姑妈去世遗赠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A.陈某的转业费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D.陈某的姑妈遗留的房屋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8. 关于我国的河流,说法错误的是:
A.塔里木河是中国最长的内流河
B.额尔齐斯河是我国唯一注入北冰洋的外流河
C.湄公河下游是东南亚国家的生命之河澜沧江
D.雅鲁藏布江属于印度洋水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地理国情知识并选错误项。澜沧江是湄公河上游在中国境内河段的名称,藏语拉楚,意思为“獐子河”。它也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大河之一,是世界第七长河,亚洲第三长河,东南亚第一长河。澜沧江流经青海、西藏和云南三省,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出境成为老挝和缅甸的界河,后始称湄公河。湄公河流经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于越南胡志明市流入中国南海。澜沧江下游湄公河是东南亚国家的生命之河。C项错误,ABD项正确。因此,选择C选项。
9. (多选题)高分子材料也称为聚合物材料,是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体,再配有其他添加剂(助剂)所构成的材料。下列属于高分子材料的有:
A.陶瓷
B.塑料
C.不锈钢
D.橡胶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物理化学知识。高分子材料是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础的材料,高分子材料是由相对分子质量较高的化合物构成的材料,包括橡胶、塑料、纤维、涂料、胶粘剂和高分子基复合材料,由大量原子彼此以共价键结合形成相对分子质量特别大、具有重复结构单元的有机化合物。BD项正确。陶瓷的传统概念是指所有以粘土等无机非金属矿物为原料的人工工业产品。不锈钢属于金属材料。AC项排除。因此,选择BD选项。
10. (多选题)太阳系有八大行星。下列有关八大行星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有:
A.水星是表面昼夜温差最大的行星
B.火星橘红色外表是因为地表被赤铁矿覆盖
C.金星是从太阳向外的第二颗行星
D.土星是太阳系中体积最大的行星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地理知识。A项:水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中最小且最靠近太阳的行星。水星是表面昼夜温差最大的行星,大气层极为稀薄无法有效保存热量,白天时赤道地区温度可达432°C,夜间可降至-172°C。A项正确。B项:火星是离太阳第四近的行星,也是太阳系中仅次于水星的第二小的行星,为太阳系里四颗类地行星之一。其橘红色外表是因为地表被赤铁矿(氧化铁)覆盖。B项正确。C项:金星在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中,是从太阳向外的第二颗行星,轨道公转周期为224.7天,没有天然的卫星。金星在中国古代称为太白,早晨出现于东方称启明,晚上出现于西方称长庚。C项正确。D项:木星是距离太阳第五近的行星,也是太阳系中体积最大的行星。D项错误。因此,选择AB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