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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辅警招考公告在哪看

辽宁华图 | 2024-07-10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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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完全竞争市场是指竞争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一种市场结构,在这个市场上有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任何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都不能影响市场价格。下列选项最接近完全竞争市场的行业是:

  A.城市供水

  B.飞机制造

  C.服装生产

  D.农产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市场竞争知识。完全垄断市场指在市场上只存在一个供给者和众多需求者的市场结构。城市供水属于垄断,A项排除。寡头垄断市场是介于完全垄断和垄断竞争之间的一种市场模式,是指某种产品的绝大部分由少数几家大企业控制的市场。每个大企业在相应的市场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对市场的影响举足轻重。飞机制造属于寡头垄断,B项排除。垄断竞争市场是指一种既有垄断又有竞争,既不是完全竞争又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是处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市场。服装生产属于垄断竞争市场,C项排除。完全竞争市场又称纯粹竞争市场或自由竞争市场,是指一个行业中有非常多的生产销售企业,它们都以同样的方式向市场提供同类的、标准化的产品(如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的市场。卖者和买者对于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均不能控制。由此可知,完全竞争市场没有垄断存在,主要是刚需产品,典型的就是农产品市场。D项正确。因此,选择D选项。

  2.消毒水不能和洁厕灵混用,原因是二者混合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

  A.二氧化硫

  B.氢气

  C.氯气

  D.氯化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化学知识。84消毒液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钠,呈碱性,而洁厕灵一类的清洁剂,大多是酸性的。洁厕灵混合84消毒液后会立即发生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产生大量刺鼻氯气。而氯气是一种呈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挥发性较强的有毒气体。中毒后,轻者可能引起咳嗽、胸闷,重者呼吸困难,更严重的甚至可能危及生命。C项正确。A项:二氧化硫是最常见、最简单、有刺激性的硫氧化物,化学式SO?,无色气体,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A项排除。B项:氢气,化学式为H?,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极易燃烧的气体。无色透明、无臭无味且难溶于水的气体。B项排除。D项:氯化氢,化学式为HCl,一个氯化氢分子是由一个氯原子和一个氢原子构成的,是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D项排除。因此,选择C选项。

  3. 三原色指色彩中不能再分解的三种基本颜色,其中传统美术色彩三原色为红、黄、蓝,由三原色衍生出的三间色是:

  A.橙、青、靛

  B.绿、橙、紫

  C.绿、靛、紫

  D.橙、紫、青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物理化学知识。三间色是三原色当中任何的两种原色以同等比例混合调和而形成的颜色,也叫第二次色,和三原色形成对比色、互补色。例如:红色加黄色就是橙色,红色加蓝色就是紫色,黄色加蓝色就是绿色。三原色是最基本的三色,它是一切颜色的母色。红、黄、蓝是三原色,橙、紫、绿则是三间色。因此,选择B选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最高的审判机关。()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2.1954年宪法是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指出:“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

  3.下列构成贪污罪的是:

  A.甲被委托管理国家财务,以盗窃的手法非法占有集体资产20万

  B.乙作为机关一把手,让二级负责人为其购买价值30万的车

  C.丙作为村主任,伪造合同非法占有集体财产15万

  D.丁作为科技局局长,未严格把关,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致使其公司获利300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丙侵占了因公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贪污的性质,伪造合同非法占有集体财产15万构成贪污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甲被委托管理国家财务所作的行为侵占了因职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职务侵占的性质,构成职务侵占罪,A项排除。

  B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乙、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BD项排除。

  2.下列关于管制刑的说法,错误的有:

  A.管制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B.管制刑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C.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无权获得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可知,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A项错误,当选。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可知管制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B项错误,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可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有权获得报酬,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可知,D项正确,排除。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本题正确。

  4.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本题正确。

  5.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A.市环保局对某印刷厂的超标排污行为给予2万罚款

  B.居委会对小区居民王某随意践踏草坪给予50元罚款

  C.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的王某500元罚款

  D.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自建办公楼过程中违法扣留施工机械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A项,市环保局对某印刷厂的超标排污行为给予2万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项: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居委会和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够进行行政处罚,排除。

  D项:自建办公楼过程中违法扣留施工机械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不适用于行政处罚,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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