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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关于开展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通知

辽宁省统计局 | 2024-07-1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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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4年7月22日早8:30

  二、体检地点

  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请从3号楼入口处进入,按照指示牌到达体检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公交路线:

  (一)乘公交133路、213路、286路、K801路、K802路省金秋医院站下车即是。

  (二)乘公交135路、239路、环路南塔站下车向正西方向,沿文化路走240米,右转进入小南街走370米即到。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受检者备好身份证、体检费600元(支付形式:微信或者支付宝),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体检表第3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要求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早8:15前到达体检中心入口处进行签到,签到后按照统一安排进入体检区。

  如受检者不按照体检注意事项的各项要求去做或违反现场体检纪律,体检中心当天会现场拒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铁民、李雅楠

  联系电话:15804006595、1580400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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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

  2024年7月17日

  原文标题: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关于开展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tjj.ln.gov.cn/tjj/tjfw/gkzp/202407171009097125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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