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图_辽宁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文章:鞍山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发布时间。更多辽宁三支一扶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三支一扶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szyf/)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三支一扶考试专属客服:点击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文章:鞍山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发布时间
资讯汇总: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资讯汇总:辽宁三支一扶考试职位表
备考资料:辽宁三支一扶笔试图书
笔试课程:辽宁三支 一 扶笔试课程
推荐阅读:
【备考图书】【网络课程 】【面授课程】【三支一扶介绍 】【备考指导】【 试题资料 】【 备考资料 】【 系统详述 】
【三支一扶公告】【三支一扶大纲】【三支一扶职位 】【报名入口】【报名条件】【准考证打印入口】 【笔试 时间】【考试科目 】
>>>>>>扫码一对一咨询,领取资料试题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三支一扶考试文章:鞍山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发布时间,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技巧
多项选择题
1.陈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2008年陈某创作长篇小 说《军人》。2013年李某得知2000年陈某姑妈去世遗赠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 ,陈、李二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A.陈某的转业费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D.陈某的姑妈遗留的房屋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 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 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A项 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2.离异后的张某(女,36岁,无子女),由于倍感孤独,于是到孤儿院收养儿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可收养小明(12岁,男)和小美(12岁,女)
B.可收养小丽(6岁,女)
C.只能收养一名
D.须征得小秘(9岁,女)的同意才能收养小秘
【答案】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A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 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 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 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小明为男性,与张某年龄相差没有四十周岁以上,A项错误,排除。小丽为女性,B项正确,当选。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D选项。
【拓展】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 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 名子女。
题干中,张某到孤儿院收养儿童,属于“收养孤儿”的情形,则张某收养的人数不受限制 。C项错误。
(单选题)下列历史事件的时间顺序排序正确的一组是:
A.齐桓公称霸→商鞅变法→秦统一天下
B.司马迁修《史记》→文景之治→王莽篡汉
C.玄武门之变→黄巢起义→安史之乱
D.杯酒释兵权→岳飞抗金→王安石变法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古代史。
第二步,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在葵丘大会诸侯,参加会盟的有齐、鲁、宋、卫、郑、许、曹等国的国君,周襄王也派代表参加,对齐桓公极力表彰。这是齐桓公多次召集诸侯会盟中最盛大的一次,标志着齐桓公的霸业达到顶峰,齐桓公成为中原的首位霸主;商鞅 变法是商鞅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辅助秦孝公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秦国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了六国,建立了封建大一统王朝。“齐桓公称霸→商鞅变法→秦统一天下”的排列是正确 的。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司马迁修《史记》是在汉武帝时期,文景之治是西汉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时期出现的治世,汉武帝是汉景帝的继任者;王莽是西汉权臣、西汉孝元皇后王政君的侄子,在西汉末年篡夺皇位,建立新朝。故该项正确排序应为:文景之治→司马迁修《史记》→王 莽篡汉。
C项:玄武门之变是公元626年由唐高祖李渊次子秦王李世民在唐王朝的首都长安城的北宫门—玄武门附近发动的一次政变;黄巢起义指的是公元878年至公元884年由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也是唐末历时最久、遍及最大、影响最深远的一场农民起义;安史之乱是中国 唐代玄宗末年至代宗初年(755年至763年)由唐朝将领安禄山与史思明背叛唐朝后发动的战争,是唐由盛而衰的转折点。故该项正确排序应为:玄武门之变→安史之乱→黄巢起义。
D项:杯酒释兵权是指发生在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下属将领也“黄袍加身”,通过酒宴方式,威胁利诱,要求高级将领交出兵权的历史事件;岳飞是南宋初年的爱国将领,为夺回汴京古都、迎回徽钦二帝,他指挥着岳家军于1134至1140 年间与金军作战;王安石变法是北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其持续时间为公元1069年至公元1085年。故该项正确排序应为:杯酒释兵权→王安石变法→岳飞抗金。
4.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下列情形中不能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是:
A.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患者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提出异议
C.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D.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 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所以不能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的是患者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提出异议。
因此,选择B选项。
5.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A.甲被他人以公开隐私为手段胁迫结婚
B.乙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他人重婚
C.丙未满法定婚龄,按习俗摆酒宴结婚并与他人结婚
D.丁与自己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 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A项中,甲被人用隐私而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属于无效的婚姻。无效的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 的婚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 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6.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B.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C.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D.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不可以依法代替组织的职能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 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D项“不可以依法代替”表述错误,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 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 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B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 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C项表述正确,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