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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薪资待遇

辽宁华图 | 2024-09-1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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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则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加入斗殴,并各属一方,属于互殴,排除正当防卫的适用。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属于故意杀人。

  因此,选择D选项。

  8.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

  A.严重社会危害

  B.刑事违法

  C.普遍性

  D.应受刑法处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的三大特征为:①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性。③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可知,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普遍性。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9.甲无意中见到乙将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放进办公室的抽屉里,他想趁乙不在时偷走该表。等乙走后,甲准备动手时,又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于是放弃了。从犯罪形态来说,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由此可知,本题中甲准备动手时,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从而放弃偷盗,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既遂。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D项排除。

  1.某区卫生局以不达标为由对某饭店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该行政行为属于: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是可诉行政行为

  D.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行为知识。

  第二步,A项: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题干中行政主体为某区卫生局,特定对象为某饭店,处理决定为停业整顿。A项当选。

  C项: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题目中的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属于可诉行政行为。C项当选。

  D项: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故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D项当选。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B项: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因行为结果是抽象规范的产生,故称抽象行政行为。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行有关行政管理事项普遍应用的规则的活动。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行政立法,其种类分为:①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是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②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③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④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B项排除。

  2.S县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某造纸厂暗访时,发现其在生产过程中排污不达标,对该厂作出下列处罚,其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责令该厂立即停产、停业整顿

  B.对该厂罚款30000元

  C.给予该厂警告

  D.责令其赔偿受污染单位8万元经济损失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选择ABC选项。

  3.在行政诉讼中,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另行起诉。(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因此,本题错误。

  4.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无此权限。()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古人云,“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这表明:

  A. 解决问题的重心在于抓住主要矛盾

  B.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认清事物的本质

  C. 事物的矛盾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

  D. 事物的属性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决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的意思是善于游泳的人容易淹死,善于骑马的人常会落马摔伤,他们各因自己的爱好特长而招致灾祸。体现的哲学道理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此,选择C选项。

  5.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黑,就无所谓白;没有先进,就无所谓落后;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这说明:

  A. 矛盾双方是相互对立的

  B. 矛盾双方是相互转化的

  C. 矛盾双方是相互依存的

  D. 矛后双方相互对立是无条件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方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没有对方,它自己也将不会存在。正如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黑,就无所谓白;没有先进,就无所谓落后;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因此,选择C选项。

  6.在我国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的情况下,全球疫情却面临着“大流行”的趋势。防控境外输入成了我国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加强口岸防控,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并不意味着“关门大吉”,也不能采取“一刀切”。从哲学的角度讲,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原因是:

  A. 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B.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C.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

  D. 矛盾具有特殊性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加强口岸防控,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并不意味着“关门大吉”,也不能采取“一刀切”,而应当针对不同地区的疫情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这体现的是矛盾的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反映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材料当中没有体现。A项不当选。

  B项:“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在题中未体现。B项不当选。

  C项:“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是联系的特点之一,在题中未体现。C项不当选。

  7.“经济全球化是历史潮流。长江、尼罗河、亚马孙河、多瑙河昼夜不息、奔腾向前,尽管会出现一些回头浪,尽管会遇到很多险滩暗礁,但大江大河奔腾向前的势头是谁也阻挡不了的。”该论述所体现的哲理是:

  A. 因果关系原理

  B. 质变量变规律

  C. 对立统一规律

  D. 否定之否定规律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从事物发展内容上看,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即曲折前进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①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②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题中,“尽管会出现一些回头浪,尽管会遇到很多险滩暗礁,但大江大河奔腾向前的势头是谁也阻挡不了的”体现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即否定之否定规律。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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