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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市规划向B公司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发现B公司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曾贿赂相关工作人员。则对于该公司的许可证,应予以:
A.吊销
B.注销
C.撤销
D.撤回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吊销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即不是因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法依职权强制终止其资格、资质、身份。A项排除。
B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B项排除。
D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D项排除。
2.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A.行政拘留
B.吊销许可证、执照
C.冻结存款、汇款
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2年版《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BD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ABD项排除。
(单选题)磁控软体机器人,就像一根细细的导线,能在复杂的血管环境中________,帮助医生完成脑部等微创手术。机器人内芯是一种柔软的聚合物基质,其中均匀分布着磁性微粒,因而可以通过外部磁场编程精确控制机器人的走向。为了________出入复杂曲折的脑血管环境,机器人最外层还涂有一层水凝胶以降低表面摩擦力。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穿梭 灵敏
B.流通 便于
C.穿行 灵活
D.通行 灵巧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分析第一空。根据“出入复杂曲折的脑血管环境”可知,该空应“出入”照应,且与“导线”搭配。A项“穿梭”指像织布的梭子来回穿行,形容来往频繁;C项“穿行”指从中间通过;D项“通行”指通过,三者均符合文意。B项“流通”指流转通行,不停滞,一般搭配空气、商品和货币等,与“导线”搭配不当,排除。
第二步,分析第二空。根据“因而可以通过外部磁场编程精确控制机器人的走向”可知,该空想表达不受阻碍的意思。A项“灵敏”指对极其微弱的刺激能迅速地作出反应来,侧重快,与文意不符,排除。C项“灵活”指极敏捷而不死板或毫不拘泥而善于随机应变,与文意相符。D项“灵巧”指灵活而又巧妙,一般搭配心灵、双手等,与文意不符,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文段出处:《毫米尺度磁控软体机器人》
(单选题)近年来,商业赞助越来越多地________体育运动,在体育市场化、职业化________的当下,如何在追求个人商业价值与体育管理机构利益间取得平衡,是运动员和体育管理机构不能回避的问题。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觊觎 如日中天
B.追逐 高歌猛进
C.热衷 欣欣向荣
D.垂青 方兴未艾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分析第一空。空格词语用来修饰“商业赞助”和“体育运动”之间的关系。
第二步,辨析选项。A项“觊觎”是贬义词,感情倾向不符,排除A项。C项“热衷”后面接某事物时需要加“于”,“热衷于……”,用法错误,排除C项。分析第二空。空格词语用来形容“体育市场化、职业化”发展状态。D项“方兴未艾”指新事物发展的势头正好,符合语境。B项“高歌猛进”指在前进路上充满乐观精神,文段未体现出乐观精神,排除B项。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追逐:①追赶;②追求。垂青:表示重视。如日中天:比喻事物正发展到十分兴盛的阶段。欣欣向荣:比喻事业蓬勃发展,兴旺昌盛。
1.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
A.挪用公款罪
B.滥用职权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李某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故构成挪用公款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B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D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2.2021年2月8日凌晨,杨某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一停车场出口处,与潘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杨某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将其送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杨某血样内含有乙醇成分,含量达到243.53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24日,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该行为系:
A.自首
B.坦白
C.悔过
D.立功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题干中,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前提是犯罪分子被抓后如实供述自己所被发现的犯的罪行,才是坦白。B项排除。
C项:悔过指的是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该法规定,应责令其具结悔过。C项排除。
D项:立功,指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排除。
3.李某在行走至某小区时,见陈某家未装窗户,即通过走廊窗户跳入陈某家中翻找财物,因被陈某发觉而逃离现场。后行至另一小区刘某家附近时,发现刘某家窗户未关,于是爬窗进入房屋,因文某家楼梯间大门上锁,李某即从房顶进入隔壁的彭某家中,在二楼卧室取得床边裤子口袋中400余元人民币后逃离现场。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
A.不当得利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盗窃罪
D.入室抢劫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题中,李某先后进入数人家中偷取财物,构成盗窃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①一方取得财产利益;②一方受有损失;③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A项排除。
B项: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题干中,张三故意毁坏李四的戒指,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项排除。
D项:入室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D项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