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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铁岭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哪里报名

辽宁华图 | 2024-10-2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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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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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10月14日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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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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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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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语理解备考技巧:读懂条件句

  一、条件句的标志

  条件句就是前面分句说明条件,后面的分句表示在这一条件下产生的结果。它总会带着标志词出现,也就是条件词,例如“只要…就…”“只有…才…”“…才…”等。这些词一出现,我们就要敏感一点,作者的某些态度可能在这里了。

  二、条件句的意在强调

  条件句意在强调为达到目的而必须采取的措施。比如“只有不忘初心,才能始终保持底线思维”意在强调前提条件“不忘初心”的重要性;又比如:“除非在生物电池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否则植入式设备始终无法真正永久、可靠的工作”意在强调前提条件“生物电池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性。

  三、例题精讲

  【例】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阶段。在当前的世界经济危机中,我们已有的外贸主导型经济模式可持续性越来越小。农业是经济危机的避风港,只有通过强农惠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市场竞争力,来全面提高农民的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和广阔的农村市场需求的大升级,才能全面扩大内需,推动我国外向型经济向内向型经济的顺利转型。

  对这段文字的主旨概括最准确的是:

  A.当前我国扩大内需最有效的途径应是大力发展农业

  B.世界经济危机可以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一个契机

  C.当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

  D.强农惠农政策是当前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答案】D。解析:文段首先介绍了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阶段,继而介绍已有的外贸主导型经济模式可持续性越来越小的现状,然后通过“只有…才…”指出了经济转型的思路,即通过强农惠农政策带来农村市场需求大升级,从而全面扩大内需,最终实现外向型经济向内向型经济的顺利转型。由此可见,文段的主旨主要落在文段第三句话上,通过“只有…才…”论述强农惠农对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性。A项在说我国扩大内需当前最有效的途径是什么,但是题干强调的是强农惠农对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性,话题不一致,排除。B项强调的是我国经济转型的契机可以是经济危机,但是文段意在强调如何实现经济转型,不符合题干的意在说明的内容,排除。C项说的是产业结构的调整重点是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但是在文中并没有提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排除。D项说的是强农惠农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基本符合文段意在说明。所以这道题选D。

科技生活常识试题

【试题回顾】下列气体既会造成酸雨,又可用作防腐剂的是:

A.二氧化碳

B.二氧化氮

C.二氧化硫

D.氮气

此题考查的正是科技生活常识。众所周知,能够形成酸性离子的只有硫元素与氧气等物质进行反应或者硫化物生成反应。而选项中与硫化物有关的只有C选项。因此,只能选择C选项。

【试题回顾】下列气体是人体能够产生的,能发挥抗炎、神经功能调节和血管松弛等作用,但若吸入过量会与血红素结合导致中毒的是:

A.氨气

B.硫化氢

C.一氧化碳

D.一氧化氮

本题生活常识。根据题干的问题可以明确限制范围。第一,能够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相结合。第二,抗炎、神经功能调节和血管松弛等作用。其中符合第一点的有CD两个选项,二一氧化碳不具有调节神经,抗炎功能,不符合第二个限制条件。具有因此,选择D选项。

通过上面四道题目的示范,相信各位考生对于常识中历史类与科技生活类题目的考查风格和解题思路有了大致了解。在今后的学习复习中也能够做到合理分配,心中有数。常识类题目无需过度强求,但也要根据以往所记忆与积累尽力而为。

抢夺罪与抢劫罪

在各类考试中,抢夺罪与抢劫罪一直都是刑法中出现机率较高的罪名,但两者的区分经常容易出现混淆,以下是关于二者的区分要点,方便大家掌握做题时的关键。

一、区分关键

1.从主体角度来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但抢夺罪则需年满16周岁才可构成。

2.从客体的角度来看,抢劫罪主要侵犯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而抢夺罪只侵犯财产权。主要体现在行为方式的不同,抢劫罪是通过对被害人人身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其他手段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无法反抗,从而夺取财物的行为。比如用灌醉、麻醉、催眠或者将他人锁在屋内等方式,致其人与财产处于分离的状态下,劫取他人财物的方式。)使其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后,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以抢劫罪主要强调对人身产生威胁从而获取财物。但抢夺罪是指趁被害人不备的情况下,直接夺取财物的行为,所以抢夺罪只针对物品产生威胁,不是对人身产生威胁。

二、典型案例

较典型的案例就是飞车抢夺。如果驾驶车辆时,行为人故意采取逼停或撞击他人的行为来夺取财物的情况下,此时针对的便是人身安全,应定抢劫罪。或者明知会造成被害人伤亡后果,仍强行夺取财物,并放任他人人身损害结果出现的,也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但如果只是采取飞车抢夺行为,并不希望或直接针对人身产生威胁时,应定抢夺罪。即便在抢夺物品时由于用力过猛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的,也只定抢夺罪。

三、转化型抢劫罪

1.《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这里只强调携带,不论是否使用或曾展示过凶器,也不论凶器本身的用途,只要携带了就转化成抢劫罪。)

四、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七)持枪抢劫的 ;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注意 :抢劫致人死亡仍定抢劫罪,从重处罚。

【试题演练】

1.无业游民小明深夜在大 街上闲逛,看见一个挎包的妇女独自在街道上行走,于是心生歹念,遂下手抢夺妇女的挎包,不料该妇女大声呼叫,小明顿起杀心,扼住妇女脖子,直至妇女停止挣扎,没有呼吸最终死亡,小明的行为构成()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题中小明在抢夺被害人的挎包之后,为避免吸引他人,从而杀害该妇女逃脱,此时已由原本的抢夺行为转化为对人身使用暴力,虽然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但抢劫致人死亡仍按抢劫罪论处,从重处罚。

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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