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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科目

辽宁华图 | 2024-11-06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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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陆某在自家大门上安装了一款高科技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距离20米远的张某家的卧室和阳台。这款门铃可以拍摄到张某的室内情况并自动录制视频。陆某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某的:

  A.隐私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身自由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中,住宅内部是张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侵犯。门铃拍摄情况即便模糊,仍可加以辨别和识别,进而对张某私密空间及私人活动信息造成侵扰,即便是为自我防范而安装,没有窥探和收集的本意,客观上也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 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D项排除。

  2.某日甲乙两化工厂同时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致使丙在河道内养殖的鱼死亡。后续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甲乙两厂排放的污水都足以导致鱼全部死亡。关于甲乙承担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任意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指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则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

  3.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

  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给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D项,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属于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第四种情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B项:继承人有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情形,都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AB项排除。

  C项:继承人丙主观上是为了报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非为了争夺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C项排除。

  1.唐某与妻子张某在孩子5岁的时候离婚,妻子改嫁,改嫁后让女儿改姓张,唐某非常生气,便不再支付女儿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唐某因女儿改姓张,不再支付生活费可以理解

  B.父母子女关系因唐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唐某不支付生活费有理

  C.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唐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唐某应支付生活费

  D.张某让独生女改姓张,理应由其一人抚养,但唐某与女儿的父女关系仍然存在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知,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性。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唐某夫妇离婚而解除。B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唐某与女儿的父女关系仍然存在,但是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性,不应因姓氏的改变而由张某一人抚养。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2.(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窃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A.挪用公款罪

  B.贪污罪

  C.抢劫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职务侵占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A项错误,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B项错误,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C项错误,排除。

  3.素有“海天佛国”“南海圣境”之称的是:

  A.五台山

  B.普陀山

  C.九华山

  D.峨眉山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文地理知识。

  第二步,普陀山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杭州湾南缘,舟山群岛东部海域,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素有“海天佛国”、“南海圣境”之称。普陀山以其神奇、神圣、神秘,成为驰誉中外的旅游胜地。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五台山又名清凉山,位于山西五台县东北部,为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首,称为“金五台”,又因由五座山峰环抱而成,又称“五台山”。五台山相传为文殊菩萨的道场。五台山是中国唯一青庙和黄庙交相辉映的佛教道场,最鼎盛时期为唐代,据《古清凉传》,全山寺院多达三百所,现存寺院共47处。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九华山又名陵阳山、九子山,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境内,素有“东南第一山”之称,因山峰奇秀,峰峦异状,远望好像并肩站立的9个兄弟,因而又称“九子山”。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峨眉山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位于四川峨眉市西南。相传为普贤菩萨应化的道场,佛教认为普贤菩萨象征着理德、行德。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单选题)有人认为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才有可能有效地去治理环境。但是如果等到了严重污染后,再行治理,就需要花费数倍乃至数十倍的经济代价。因此,“先污染,后治理”的观点是不可取的。

  这段文字主要支持的观点是:

  A.环境治理花费较大

  B.环境治理应防治结合,以防为主

  C.环境问题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D.经济发展要与环境相适应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先是阐述了人们针对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普遍观念。然后通过转折说明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危害。结尾给出结论,再次否定了“先污染,后治理”这一观点。

  第二步,辨析选项。B项符合作者的核心观点,即不能一味发展经济而不去治理环境,应该边发展边治理。A项的“花费大”针对第二句话中的反面论证,不是作者强调的重点,排除。C项的“个人切身利益”在文中并没有提及,排除。D项“经济发展要与环境相适应”不符合文段的重点,文段强调的是“应该提前治理”,重在治理环境,而不是适应环境。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文段出处:百度文库《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及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复习课程》

  (单选题)基础教育是受政治、经济、文化、舆论乃至学界深度影响的领域。学业负担有其自身发生的逻辑链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负担问题,既是一个客观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被社会舆论“建构”出来的主观存在。不同家庭、学校和学生所感受的学业负担与政策意图治理的学业负担可能大相径庭。学业负担问题的治理也受到教育内外部多重因素的掣肘,具有极高的挑战性。推动基础教育领域的公私合作而非对立,发挥双方的优势,对包括缓解学业负担问题在内的诸多问题均有意义。

  对这段文字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学业负担问题涉及到主客观综合因素

  B.学业负担有其自身发生的历史与现实逻辑

  C.学业负担问题受到社会各个层面的深度影响

  D.缓解学业负担问题有助于推动基础教育发展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将选项与原文一一对应。

  第二步,辨析选项。A项符合原文,对应“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负担问题,既是个客观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被社会舆论‘建构’出来的主观存在”。B项符合原文,对应“据学业负担有其自身发生的逻辑链条”。C项符合原文,对应“学业负担问题的治理也受到教育内外部多重因素的掣肘,具有极高的挑战性”,属于合理推出。D项与原文不符,对应“推动基础教育领域的公私合作而非对立,发挥双方的优势,对包括缓解学业负担问题在内的诸多问题均有意义”,所以D项因果倒置,对文段理解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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