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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公安招警考试招聘公告在哪里看

辽宁华图 | 2024-12-10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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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依据我国《宪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所有的是:

  A.森林、草原

  B.城市的土地

  C.矿藏、水流

  D.无线电频谱资源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九条第一款,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可知,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所有的是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十条第一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二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D项排除。

  5.行政处罚由()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违法行为发生地

  D.行政机关所在地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6.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我们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下列做法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A.餐馆老板李某将收益用于扩大经营,拖欠税款

  B.蒋某捡到手机后立即联系失主并索要报酬

  C.大学教授贾某将部分工资用于救助失学儿童

  D.初中生刘某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2卷第137页)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我们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D项:初中生小鑫享有受教育权利,自己履行受教育义务,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该选项既体现了我们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契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餐馆老板李某是没履行纳税义务,不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A项错误,排除。

  B项:蒋某捡到手机后立即联系失主是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但索要报酬是没有正确行使权利的表现,B项错误,排除。

  C项:救助失学儿童是公益活动,没有体现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C项错误,排除。

  2.王某从铁路上偷走一根枕木,恰好被巡道工人及时发现,才避免一场火车颠覆事故。对王某的行为认定为:

  A.破坏交通设施罪未遂

  B.盗窃罪既遂

  C.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D.盗窃罪未遂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因此,本罪是危险犯,其既遂的标准不是看有无现实损害后果,而是看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 全。本题中王某偷枕木的行为已经足以造成火车颠覆的危险,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因此,选择C选项。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A.梁某酒驾,撞死过路行人后逃跑,被发现后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

  B.梁某向张某勒索到钱财后,将张某杀害

  C.梁某拐卖妇女后,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了奸淫

  D.梁某使用暴力将张某拘禁在自家地下室,导致张某死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A选项中甲某酒驾致人死亡并逃逸,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逃逸过程中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属间接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项属于绑架后杀人,定为“绑架罪”。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C项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属于非法拘禁罪。D项排除。

  1.陆某在自家大门上安装了一款高科技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距离20米远的张某家的卧室和阳台。这款门铃可以拍摄到张某的室内情况并自动录制视频。陆某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某的:

  A.隐私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身自由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中,住宅内部是张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侵犯。门铃拍摄情况即便模糊,仍可加以辨别和识别,进而对张某私密空间及私人活动信息造成侵扰,即便是为自我防范而安装,没有窥探和收集的本意,客观上也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 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D项排除。

  2.某日甲乙两化工厂同时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致使丙在河道内养殖的鱼死亡。后续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甲乙两厂排放的污水都足以导致鱼全部死亡。关于甲乙承担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任意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指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则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

  3.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

  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给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D项,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属于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第四种情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B项:继承人有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情形,都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AB项排除。

  C项:继承人丙主观上是为了报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非为了争夺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C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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