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报考指导

首页 > 辽宁公安招警 > 报考指导

朝阳市朝阳县公安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辽宁华图 | 2024-12-12 08:02

收藏

  辽宁华图_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朝阳市朝阳县公安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更多辽宁公安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招警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zhaojing/)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招警考试专属客服:点击招警考试群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朝阳市朝阳县公安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公安招警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录用信息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热门图书>>>>

  >>>>>公安招警问题详情扫码咨询,领取资料 <<<<<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文章:朝阳市朝阳县公安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辽宁招警考试面试课程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公告│职位信息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条件│报名指导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试题资料│刷题练习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技巧│面试技巧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疑难解答│电话咨询│分校地址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备考技巧

  4.学者陈寅恪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下列成就不是出自“赵宋之世”的是:

  A.活字印刷术

  B.程朱理学

  C.《清明上河图》

  D.《天工开物》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陈寅恪先生所说“赵宋之世”指的是宋朝。《天工开物》由明代宋应星所著,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被誉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故《天工开物》不是出自“赵宋之世”。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北宋庆历间,毕昇发明泥活字,标志着活字印刷术的诞生。印刷术的发明,对人类文化的传播和保存,是一个重大贡献。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B项:程朱理学,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也是理学各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程朱理学由北宋时期程颢与程颐兄弟创立,到南宋时期朱熹集为大成。B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项:《清明上河图》由北宋张择端所画,为北宋风俗画。生动记录了北宋都城汴京的城市面貌和当时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生活状况。C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5.以下与“七夕”有关的诗句是:

  A.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B.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C.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

  D.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出自秦观的《鹊桥仙·纤云弄巧》。这是一首咏七夕的节序词,起句展示七夕独有的抒情氛围,“巧”与“恨”,则将七夕人间“乞巧”的主题及“牛郎、织女”故事的悲剧性特征点明,练达而凄美。借牛郎织女悲欢离合的故事,歌颂坚贞诚挚的爱情。结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最有境界,这两句既指牛郎、织女的爱情模式的特点,又表述了作者的爱情观,是高度凝练的名言佳句。这首词因而也就具有了跨时代、跨国度的审美价值和艺术品位。D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出自宋代王安石的《元日》,此诗描写春节除旧迎新的景象。一片爆竹声送走了旧的一年,饮着醇美的屠苏酒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B项:“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出资唐代杜牧的《清明》,全文为“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描写的是清明场景。B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项:“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出自唐代韩翃的《寒食》,暮春长安城处处柳絮飞舞、落红无数,寒食节东风吹拂着皇城中的柳树。描写的是寒食节的场景。C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6.下到表述不正确的是:

  A.鲁迅的《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白话文小说

  B.《朝花夕拾》是鲁迅的散文集

  C.《呐喊》是鲁迅的短篇小说集

  D.祥林嫂是鲁迅作品《故乡》中的人物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祥林嫂是鲁迅小说《祝福》中的人物,是旧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典型。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周树人以鲁迅为笔名,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现代体白话短篇小说,也就是《狂人日记》。A项排除。

  B项:《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B项排除。

  C项:《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C项排除。

  7.()直接或间接地开辟了中西方直接联系和接触的新时代,也给中世纪的欧洲带来了新世纪的曙光。事实已经证实,这本书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其积极的作用是不可抹杀的。

  A.《大中国志》

  B.《鲁滨逊漂流记》

  C.《马可·波罗游记》

  D.《利玛窦中国札记》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马可·波罗游记》是公元十三世纪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记述他经行地中海、欧亚大陆和游历中国的长篇游记。马可·波罗是第一个游历中国及亚洲各国的意大利旅行家。他依据在中国十七年的见闻,讲述了令西方世界震惊的一个美丽的神话。该游记有“世界一大奇书”之称,是人类史上西方人感知东方的第一部著作。《马可·波罗游记》直接或间接地开辟了中西方直接联系和接触的新时代,也给中世纪的欧洲带来了新世纪的曙光。事实已经证实,《马可·波罗游记》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其积极的作用是不可抹杀的。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大中国志》全书根据作者多年见闻,记述中国各省的物产和情况。涉及中国的政治制度、风俗习惯、语言文学、服饰、宗教信仰、商业活动,以及中外商品交流等。记录耶稣会士在华事迹,重述利玛窦的活动,以及其后的传教过程,南京教案。A项排除。

  B项:《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该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的故事。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后,最终得以返回故乡。B项排除。

  D项:《利玛窦中国札记》是中华书局2010年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利玛窦。该书是金尼阁归国途中对利玛窦日记的翻译整理,及其在华所见所闻的汇总。D项排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最高的审判机关。()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2.1954年宪法是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指出:“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

  3.下列构成贪污罪的是:

  A.甲被委托管理国家财务,以盗窃的手法非法占有集体资产20万

  B.乙作为机关一把手,让二级负责人为其购买价值30万的车

  C.丙作为村主任,伪造合同非法占有集体财产15万

  D.丁作为科技局局长,未严格把关,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致使其公司获利300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丙侵占了因公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贪污的性质,伪造合同非法占有集体财产15万构成贪污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甲被委托管理国家财务所作的行为侵占了因职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职务侵占的性质,构成职务侵占罪,A项排除。

  B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乙、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BD项排除。

  7.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则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加入斗殴,并各属一方,属于互殴,排除正当防卫的适用。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属于故意杀人。

  因此,选择D选项。

  8.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

  A.严重社会危害

  B.刑事违法

  C.普遍性

  D.应受刑法处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的三大特征为:①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性。③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可知,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普遍性。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9.甲无意中见到乙将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放进办公室的抽屉里,他想趁乙不在时偷走该表。等乙走后,甲准备动手时,又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于是放弃了。从犯罪形态来说,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由此可知,本题中甲准备动手时,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从而放弃偷盗,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既遂。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D项排除。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