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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哪些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A.对正进行侵害的不法侵害者造成轻微损害
B.对持刀入室并未行凶的小偷进行攻击,造成严重创伤
C.醉酒的人开车造成严重车祸事故
D.十五岁男童蓄意放火烧毁一家个人超市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项“对正进行侵害的不法侵害者造成轻微损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并未行凶的小偷进行伤害,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事故应当负刑事责任。C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5岁男童蓄意放火属于放火罪,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5.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予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为。李某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维持,李某提出上诉。则下列选项组合中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报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3个月内作出判决。
A.①②④
B.②④⑤
C.③④⑤
D.①③⑤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
第二步,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最晚时间应该是释放后60日内。①错误。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报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③错误。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3个月内作出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⑤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1.某夜,甲乙两人携带作案工具,准备盗窃某武警部队的枪支、弹药,两人来到武警部队驻地的围墙外,发现里面灯火通明,戒备森严,感到无从下手,于是返回。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②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③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材料中甲乙为了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其行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但是由于武警部队戒备森严而返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所以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满足的条件有:①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没有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材料中甲乙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甲乙的行为不属于犯意表示。D项错误。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A.借款合同
B.保证合同
C.中介合同
D.赠与合同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此,选择A选项。
3.“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毛泽东诗词反映的历史事件是:
A.广州起义
B.五四运动
C.延安整风运动
D.秋收起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该句出自毛泽东的诗词《西江月·秋收起义》,“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起始这两句强调阶级矛盾和阶级压迫的尖锐程度,指出秋收起义的内在原因及动力。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的前一句写地主催租索债给农民带来无限的悲愁,于是后一句的“霹雳一声暴动”便成为必然之势,顺理成章,形象生动,充分显示出起义的正义性,有力地鼓舞了广大工农群众。该句诗反映的是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工农革命军(即红军)举行的秋收起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广州起义是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领导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举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起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是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大胆尝试,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A项错误。
B项:五四运动是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B项错误。
C项:延安整风运动是1941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C项错误。
1.李某拖欠赵某多月工资,于是赵某趁天黑,将李某绑至一处房屋中,限制人身自由提还钱要求,其索要所欠工资的赵某的行为构成:
A.敲诈勒索罪
B.非法拘禁罪
C.抢劫罪
D.绑架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本题中,赵某为了要回工资而实施限制李某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D项排除。
2.刘某自己饮酒过量倒在路旁,李某自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刘某身上的钱包掏走(钱包内有30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刘某醉酒,李某利用其不知情,秘密窃取钱包属于盗窃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D项错误。
3.疫情期间,各地由于口罩和防护服的需求陡增,不少人选择利用网上、微信等方式抢购,一些不法分子就趁机在网上谎称有大量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品,要求被害人先行支付全部货款或订金,再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者直接拉黑,致使被害人财产受损。这种行为适合以( )定刑。
A.诈骗罪
B.危害公共安全罪
C.损害商业信誉罪
D.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题干中,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有大量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品,骗取被害人财产,故该不法分子的行为适合以诈骗罪定刑。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C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D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该罪行出自《刑法》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