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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图 | 2025-01-16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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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赤道以南为南半球,下列国家中位于南半球的有:

  A.智利

  B.阿根廷

  C.越南

  D.澳大利亚

  【答案】A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文地理知识。

  第二步,A项:智利位于南半球,南美洲西南部。东同阿根廷为邻,北与秘鲁、玻利维亚接壤,西临太平洋,南与南极洲隔海相望,是世界上地形最狭长的国家。A项正确,当选。

  B项:阿根廷位于南半球,南美洲南部,与智利、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乌拉圭等国相接壤,东南面向大西洋。B项正确,当选。

  D项:澳大利亚位于南半球,四面环海,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国土覆盖整个大陆的国家,拥有很多自己特有的动植物和自然景观。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D选项。

  【拓展】C项:越南位于北半球,位于东南亚中南半岛东部,北与中国广西、云南接壤,西与老挝、柬埔寨交界,国土狭长,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紧邻南海,海岸线长3260多公里,是以京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8.磕破、擦伤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皮肤损伤,许多家庭也都常备着各类消毒药水,以备不时之需。下列关于消毒药水使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A.75%酒精不能直接涂擦伤口,因为它会刺激伤口,让人疼痛难受,还会使创面蛋白凝固,影响伤口愈合

  B.相对于酒精,碘酒消毒效果更好,可用来消毒伤口周围的皮肤,也能涂在伤口上

  C.医用双氧水具有氧化性,擦拭到创伤面,会有灼烧感,但安全 性较高

  D.红药水的主要作用是抑菌,但它的杀菌作用很弱,主要用于表浅的皮肤黏膜消毒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生物医学知识。

  第二步,A项:75%酒精不能直接涂擦伤口,因为它会刺激伤口,让人疼痛难受,还会使创面蛋白凝固,影响伤口愈合。A项正确,当选。

  B项:碘酒由于含有酒精成分,因此不能涂在伤口上。B项错误,排除。

  C项:医用双氧水浓度等于或低于3%,擦拭到创伤面,会有灼烧感、表面被氧化成白色,用清水清洗一下就可以了,过3-5分钟就恢复原来的肤色。C项正确,当选。

  D项:红药水是具有一定的消炎的作用,其实汞只能够与细菌的蛋白质结合,这样会影响到新陈代谢,从而达到抑菌的作用。通常都是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粘膜组织处,发现嘴唇上长了疱疹,还有鹅口疮等。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CD选项。

  6.下列关于人格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B.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C.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D.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但应征得民事主体的同意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A项正确,当选。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条,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B项正确,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无须征得民事主体的同意。D项错误,排除。

  7.《圣经》中,上帝用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对这一观点,从哲学角度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体现了主观唯心主义

  B.准确地说明了世界的本原

  C.“上帝造人”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D.把上帝当作绝对的不依赖人存在的精神实体

  【答案】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哲学知识。

  第二步,“上帝造人”把上帝当做绝对的不依赖人存在的精神实体,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是万物的主宰,认为上帝这一绝对的精神实体是世界的本原,是先于、并独立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故C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CD选项。

  【拓展】A项: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精神看成是世界的本原,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B项:题干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是万物的主宰,否定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观点,B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有:

  A.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宗教信仰自由

  C.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A项正确。

  C项:根据《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 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C项正确。

  D项:根据《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D项正确。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B项:根据《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宗教信仰自由不属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B项错误。

  1.某夜,甲乙两人携带作案工具,准备盗窃某武警部队的枪支、弹药,两人来到武警部队驻地的围墙外,发现里面灯火通明,戒备森严,感到无从下手,于是返回。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②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③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材料中甲乙为了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其行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但是由于武警部队戒备森严而返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所以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满足的条件有:①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没有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材料中甲乙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甲乙的行为不属于犯意表示。D项错误。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A.借款合同

  B.保证合同

  C.中介合同

  D.赠与合同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此,选择A选项。

  3.“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毛泽东诗词反映的历史事件是:

  A.广州起义

  B.五四运动

  C.延安整风运动

  D.秋收起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该句出自毛泽东的诗词《西江月·秋收起义》,“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起始这两句强调阶级矛盾和阶级压迫的尖锐程度,指出秋收起义的内在原因及动力。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的前一句写地主催租索债给农民带来无限的悲愁,于是后一句的“霹雳一声暴动”便成为必然之势,顺理成章,形象生动,充分显示出起义的正义性,有力地鼓舞了广大工农群众。该句诗反映的是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工农革命军(即红军)举行的秋收起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广州起义是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领导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举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起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是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大胆尝试,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A项错误。

  B项:五四运动是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B项错误。

  C项:延安整风运动是1941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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