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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事业单位考试丹东市公告

辽宁华图 | 2025-01-1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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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的培训基地是各级党校

  C.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不影响晋升工资档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本题中,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属于规定中的(四)情形,所以不得辞去公职。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并不是公务员培训基地。公务员的培训基地在各省人事局管理,各省具体地方都不一样。B项错误。

  C项: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C项错误。

  D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D项错误。

  5.张某于2021年3月4日与赵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将自己的轿车抵押给赵某。后因经营不善,又将该车辆质押给王某,并于3月13日将车辆交付给王某。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但是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B.抵押期间,张某若要将该车辆卖给李某,则须经过赵某的同意

  C.张某与赵某的车辆抵押权自该车辆交付于赵某时成立

  D.若王某私自将该车辆质押给付某后,造成该车辆损坏,则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若王某未经张某的同意,将该车辆转质,造成的损失应由质权人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第一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本题中,若张某要将车辆卖给李某,只需要通知赵某即可,不需要赵某同意。B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轿车属于动产,故张某与赵某关于该车辆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即2021年3月4日其抵押权设立。C项错误。

  4.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A.旧时代的葬歌:《骆驼祥子》

  B.隽永的说辞:《战国策》

  C.中国科技史上的坐标:《梦溪笔谈》

  D.帝王的镜子:《资治通鉴》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茶馆》被称为旧时代的一曲葬歌,因为裕泰茶馆见证了三个旧时代的兴衰历程、国家的动荡、社会的黑暗、人性的劣根性等。老舍用三幕戏、三万字,深刻地描绘出这样一幅广阔的时代画卷,出色地完成了埋葬三个时代的任务。《骆驼祥子》描述了20世纪20年代军阀混战时期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文中主角祥子是旧社会劳苦大众的代表人物。老舍(1899年2月3日—1966年8月24日),原名舒庆春。中国现代小说家、作家、语言大师、人民艺术家、北京人艺编剧,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代表作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剧本《茶馆》《龙须沟》。A项说法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战国策》为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全书共三十三卷,分“东周”“西周”“秦”“楚”“齐”“赵”“魏”“韩”“燕”“宋”“卫”“中山”十二国的“策”论。《战国策》作品主要记述了战国时纵横家游说各国的活动和说辞及其权谋智变斗争故事。因集结了大量的机智、富有哲理的言谈,所以被赞为隽永的说辞。B项说法正确,排除。

  C项:《梦溪笔谈》由北宋科学家、政治家沈括(1031年—1095年)撰,是一部涉及古代中国自然科学、工艺技术及社会历史现象的综合性笔记体著作。该书在国际亦受重视,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评价《梦溪笔谈》为“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该书还被世人称为“中国科学史上里程碑”。C项说法正确,排除。

  D项:《资治通鉴》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成就最高的编年体通史,由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等历时19年编辑而成,成书后即被宋神宗奉为“第一必读治国教材”,随后成为历代人臣竞相抄录以经世致用的权威读本。《资治通鉴》有“帝王的镜子”之称。D项说法正确,排除。

  5.下列作家作品对应正确的是:

  A.茅盾——《围城》

  B.老舍——《日出》

  C.曹禺——《边城》

  D.巴金——《家》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巴金,本名李尧棠,字芾甘,笔名除巴金外,还有王文慧、欧阳镜蓉、黄树辉、余一等,中国当代作家,主要作品包括长篇小说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抗战三部曲《火》以及小说《寒夜》《憩园》,散文《随想录》等。D项对应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中国现代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化活动家以及社会活动家。他的代表作有小说《子夜》《春蚕》和文学评论《夜读偶记》。《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A项对应错误,排除。

  B项: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中国现代小说家、作家、语言大师、人民艺术家、北京人艺编剧,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代表作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剧本《茶馆》《龙须沟》。《日出》是近代剧作家曹禺创作的戏剧。B项对应错误,排除。

  C项:曹禺,原名万家宝,是中国现代话剧史上成就最高的剧作家。其代表作品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边城》是沈从文创作的中篇小说。C项对应错误,排除。

  1.戴某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名代表,则戴某的每届任期为:

  A.1年

  B.3年

  C.4年

  D.5年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为:

  A.司法权

  B.人事任免权

  C.法律监督

  D.立法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立法权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的制定、认可、解释、补充、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权力。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为立法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司法权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和权力。在我国,司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项;人事任免权其实质就是通过法定程序,把人民享有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交给人民可以信赖的“公仆”代为行使,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是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权力。国家机关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均享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3.我国宪法规定,有( )法定数量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2/3

  B.1/2

  C.1/3

  D.1/5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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