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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朝阳市喀左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条件

辽宁华图 | 2025-02-05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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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唐某与妻子张某在孩子5岁的时候离婚,妻子改嫁,改嫁后让女儿改姓张,唐某非常生气,便不再支付女儿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唐某因女儿改姓张,不再支付生活费可以理解

  B.父母子女关系因唐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唐某不支付生活费有理

  C.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唐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唐某应支付生活费

  D.张某让独生女改姓张,理应由其一人抚养,但唐某与女儿的父女关系仍然存在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知,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性。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唐某夫妇离婚而解除。B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唐某与女儿的父女关系仍然存在,但是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性,不应因姓氏的改变而由张某一人抚养。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2.(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窃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A.挪用公款罪

  B.贪污罪

  C.抢劫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职务侵占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A项错误,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B项错误,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C项错误,排除。

  3.素有“海天佛国”“南海圣境”之称的是:

  A.五台山

  B.普陀山

  C.九华山

  D.峨眉山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文地理知识。

  第二步,普陀山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杭州湾南缘,舟山群岛东部海域,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素有“海天佛国”、“南海圣境”之称。普陀山以其神奇、神圣、神秘,成为驰誉中外的旅游胜地。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五台山又名清凉山,位于山西五台县东北部,为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首,称为“金五台”,又因由五座山峰环抱而成,又称“五台山”。五台山相传为文殊菩萨的道场。五台山是中国唯一青庙和黄庙交相辉映的佛教道场,最鼎盛时期为唐代,据《古清凉传》,全山寺院多达三百所,现存寺院共47处。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九华山又名陵阳山、九子山,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境内,素有“东南第一山”之称,因山峰奇秀,峰峦异状,远望好像并肩站立的9个兄弟,因而又称“九子山”。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峨眉山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位于四川峨眉市西南。相传为普贤菩萨应化的道场,佛教认为普贤菩萨象征着理德、行德。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4.国家工作人员甲与私人公司职员乙是夫妻,甲乙支出300万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关于本案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甲构成受贿罪

  C.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是受贿罪,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所以甲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甲的行为符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但不全面。A项错误,排除。

  B项: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构成受贿罪,但不全面。B项错误,排除。

  D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

  5.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白某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关于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①如果是“明知”且“希望”结果发生,是直接故意;②如果是“明知”且“放任”结果发生,则是间接故意。题干中,李某明知会有人偷花并被电伤,虽然其主观上对伤人结果的发生不是积极追求而是放任,但对结果的发生也并不反对,所以属于间接故意。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李某私拉电网的主观目的是防止花被偷而不是为了伤害人,因而其主观心态不是明知+希望的直接故意。A项错误。

  C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题干中,李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为了防止偷花而拉电网说明其知道可能会有人来偷花,而不是轻信不会有人偷花而触电。C项错误。

  D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李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而非疏忽大意。D项错误。

  4.依据我国《宪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所有的是:

  A.森林、草原

  B.城市的土地

  C.矿藏、水流

  D.无线电频谱资源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九条第一款,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可知,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所有的是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十条第一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二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D项排除。

  5.行政处罚由()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违法行为发生地

  D.行政机关所在地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6.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我们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下列做法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A.餐馆老板李某将收益用于扩大经营,拖欠税款

  B.蒋某捡到手机后立即联系失主并索要报酬

  C.大学教授贾某将部分工资用于救助失学儿童

  D.初中生刘某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2卷第137页)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我们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D项:初中生小鑫享有受教育权利,自己履行受教育义务,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该选项既体现了我们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契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餐馆老板李某是没履行纳税义务,不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A项错误,排除。

  B项:蒋某捡到手机后立即联系失主是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但索要报酬是没有正确行使权利的表现,B项错误,排除。

  C项:救助失学儿童是公益活动,没有体现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C项错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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