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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朝阳市喀左县公安招聘辅警体能测试项目

辽宁华图 | 2025-02-10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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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如消防员救火、警察抓贼等。

  10.甲诱骗4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甲的行为不是犯罪。(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犯罪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甲诱骗4岁孤儿离开其监护人(福利院),尽管该孤儿在甲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依然构成拐骗儿童罪。

  因此,本题错误。

  1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本来表扬和鼓励一些事情,用意是好的,但如果用力过猛,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尤其是长期的进行一些空洞的表扬,久而久之反而发展成了“高级黑”现象。这个材料给我们的启示有:

  A.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B.在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C.矛盾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D.事物的根本性质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变化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AB项: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要求我们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重视量的积累,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坚持适度原则。本题中长期的进行一些空洞的表扬,久而久之反而发展成了“高级黑”现象体现了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本来表扬和鼓励一些事情,用意是好的,但如果用力过猛,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说明要坚持适度原则。AB项当选。

  C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是普遍的,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本题中本来是表扬,但是用力过猛就会变成“高级黑”,说明矛盾双方会相互转化。C项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暂时的静止,静止是相对的。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包括空间位置和根本性质暂时未变这样两种运动的特殊状态,所以,事物的根本性质不是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变化。D项错误。

  6.我国刑法规定的不得假释的情况包括:

  A.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两年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B.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C.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D.赵某因盗窃国家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答案】A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A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两年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属于累犯,不得假释。A项正确。

  B项: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不能假释。B项正确。

  因此,选择AB选项。

  【拓展】C项: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可以假释。C项错误。

  D项:赵某因盗窃国家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可以假释。盗窃不属于刑法中不得假释的情形,无论是否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D项错误。

  7.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

  B.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C.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D.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知,AB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使满足成为犯罪主体的其他条件,但由于其本人无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不能自行成为犯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可知,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对任何行为都无需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8.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B.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存在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的情形

  C.我国刑法中既存在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也存在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但不存在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

  D.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门宣告破产,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单罚制又称代罚制,是指对单位犯罪的,不判处单位罚金,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可知,B项错误,当选。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知,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比如私分国有资产罪;也包括过失,比如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工程重大安 全事故罪。A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涉嫌犯罪的单位,被其主管部门、上级机构等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自诉。D项正确,排除。

  3.疫情期间,各地由于口罩和防护服的需求陡增,不少人选择利用网上、微信等方式抢购,一些不法分子就趁机在网上谎称有大量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品,要求被害人先行支付全部货款或订金,再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者直接拉黑,致使被害人财产受损。这种行为适合以( )定刑。

  A.诈骗罪

  B.危害公共安 全罪

  C.损害商业信誉罪

  D.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题干中,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有大量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品,骗取被害人财产,故该不法分子的行为适合以诈骗罪定刑。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危害公共安 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 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 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危害公共安 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C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D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该罪行出自《刑法》第三章。

  4.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罪论处。

  A.贪污

  B.受贿

  C.私分国有资产

  D.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D项排除。

  5.以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

  A.王某和朋友喝酒后,把车开出停车场交给代驾驾驶

  B.李某驾驶过程中突发癲痫导致车辆撞向护栏,致使副驾驶成员死亡

  C.刘某正常行驶过程中将逆向骑电动车的赵某撞飞,刘某及时将赵某送往医院救治,但赵某依然不治身亡

  D.梁某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走,与正常骑电动车的关某相撞导致关某重伤,梁某因为自己没受伤就独自离开。致使关某因延误治疗而死亡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梁某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走,撞伤正常行驶的关某并致关某重伤后离开,关某因延误治疗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王某酒后把车开出停车场,其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A项错误。

  B项:李某因突发癫痫导致车祸,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B项错误。

  C项:刘某正常行驶,因赵某违反交通法规导致车祸,且刘某及时将赵某送往医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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