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报考指导

首页 > 辽宁公安招警 > 报考指导

2025年朝阳市龙城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面试时间

辽宁华图 | 2025-02-10 08:02

收藏

  辽宁华图_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朝阳市龙城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面试时间。更多辽宁公安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招警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zhaojing/)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招警考试专属客服:点击招警考试群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朝阳市龙城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面试时间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面试公告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面试>>>>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体能测试>>>>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体检>>>>

  >>>>>公安招警问题详情扫码咨询,领取资料 <<<<<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文章:朝阳市龙城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面试时间,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辽宁招警考试面试课程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备考技巧

  8.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

  A.客观性

  B.无限性

  C.有限性

  D.条件性

  【答案】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认识论知识。

  第二步,真理的相对性,即相对真理,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即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对事物的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局限的、不完全的。

  因此,选择CD选项。

  【拓展】真理的绝对性: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具有确定性、无条件性。

  主要表现在:①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②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真理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③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①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相互包含、相互依存。②真理永远处于由相对走向绝对的转化和发展过程中,这是真理的发展规律。

  判断题(正确为A,错误为B)

  9. 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对立的根本点在于对本体论层面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解答。(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哲学知识。

  第二步,一元论是认为世界只有一个本原的马原哲学学说,是本体论的分支的一个哲学学说。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肯定世界的本原是物质,唯心主义的一元论肯定世界的本原是精神。本体论是关于世界本身的存在和本质的理论,就是世界是什么的理论。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只有在本体论的范围内、指出他们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才具有绝对的意义。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对立的根本点在于对本体论层面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解答。

  因此,本题正确。

  10.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过程,再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的过程,是认识过程的飞跃。(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认识论知识。

  第二步,认识发展的规律,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认识的第二次认识是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对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是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认识运动的无限性: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运动也必然随之不断发展。

  因此,本题错误。

  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二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七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第六十七条第八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矿藏、水流、森林、山、荒地、河流等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所有,也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题干中矿藏、水流、河流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森林、山、荒地等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所有,也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本题错误。

  3.甲14岁,利用积蓄的压岁钱购买彩票,偶然获得20万元大奖,甲从中拿出6万元购买了其梦寐以求的健身器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获得该20万元大奖

  B.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C.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D.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已满14周岁,其用压岁钱购买彩票的行为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获得20万元大奖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效的。但甲花六万元购买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ABD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4.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邻居的鸡误入甲的鸡群,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鸡卖掉获利

  B.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

  C.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

  D.某人将邻居丢弃的木料加工,做成一个书柜自用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A项中,甲获得甲邻居的鸡并卖掉获利,甲邻居受有损失,且甲获利与甲邻居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依据。故A项甲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属于合同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B项排除。

  C项: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属于抚养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C项排除。

  D项:因木料为邻居丢弃,构成物权中的先占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排除。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不应支持。(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

  第二步,2020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下称《指导意见(二)》),其中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本题错误。

  2.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为45%、30%、20%、5%,对挖掘机的转让应该由甲乙丙丁四位同意。(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挖掘机,甲、乙、丙、丁是按份共有人。对于处分该挖掘机的行为,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甲、乙二人的份额之和是75%,已经超过三分之二,因此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物权编中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权编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李某拖欠赵某多月工资,于是赵某趁天黑,将李某绑至一处房屋中,限制人身自由提还钱要求,其索要所欠工资的赵某的行为构成:

  A.敲诈勒索罪

  B.非法拘禁罪

  C.抢劫罪

  D.绑架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本题中,赵某为了要回工资而实施限制李某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D项排除。

  4.刘某自己饮酒过量倒在路旁,李某自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刘某身上的钱包掏走(钱包内有30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刘某醉酒,李某利用其不知情,秘密窃取钱包属于盗窃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D项错误。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