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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革命统一战线是有着统一的政府机构,有着新三民主义这一政治钢领,其正式建立的标志是:
A.中共一大的召开
B.中共二大的召开
C.中共三大的召开
D.国民党一大的召开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1924年1月20-30日,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了旨在改组国民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孙中山在会上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并同意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这就使得国共两党实现了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合作,这次大会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也标志着以第一次国共合作为基础的革命统一战线正式建立。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南湖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鉴于当时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决定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A项排除。
B项: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大会根据世界革命形势和中国政治经济状况,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实现共产主义是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党的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B项排除。
C项:中国共产党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30多人,代表党员420人。大会正确地估计了孙中山和国民党的革命立场,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三大还明确规定,在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时,党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C项排除。
9.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0.《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由此可知“自动解除”的说法不完全适用。
因此,本题错误。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A.梁某酒驾,撞死过路行人后逃跑,被发现后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
B.梁某向张某勒索到钱财后,将张某杀害
C.梁某拐卖妇女后,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了奸淫
D.梁某使用暴力将张某拘禁在自家地下室,导致张某死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A选项中甲某酒驾致人死亡并逃逸,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逃逸过程中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属间接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项属于绑架后杀人,定为“绑架罪”。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C项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属于非法拘禁罪。D项排除。
4.国家工作人员甲与私人公司职员乙是夫妻,甲乙支出300万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关于本案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甲构成受贿罪
C.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是受贿罪,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所以甲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甲的行为符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但不全面。A项错误,排除。
B项: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构成受贿罪,但不全面。B项错误,排除。
D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