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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阳事业编招考公告已发布

辽宁华图 | 2025-02-2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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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D.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的法律效力没有明显的区分,如果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3)本级地方性法规>本级地方政府规章;(4)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5.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9.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本题正确。

  10.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本题正确。

  1.下列构成贪污罪的是:

  A.甲被委托管理国家财务,以盗窃的手法非法占有集体资产20万

  B.乙作为机关一把手,让二级负责人为其购买价值30万的车

  C.丙作为村主任,伪造合同非法占有集体财产15万

  D.丁作为科技局局长,未严格把关,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致使其公司获利300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丙侵占了因公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贪污的性质,伪造合同非法占有集体财产15万构成贪污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甲被委托管理国家财务所作的行为侵占了因职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职务侵占的性质,构成职务侵占罪,A项排除。

  B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乙、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BD项排除。

  2.王某从铁路上偷走一根枕木,恰好被巡道工人及时发现,才避免一场火车颠覆事故。对王某的行为认定为:

  A.破坏交通设施罪未遂

  B.盗窃罪既遂

  C.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D.盗窃罪未遂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因此,本罪是危险犯,其既遂的标准不是看有无现实损害后果,而是看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本题中王某偷枕木的行为已经足以造成火车颠覆的危险,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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