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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铁岭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已发布

辽宁华图 | 2025-02-2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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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春种田园皆万物,秋收遍地是黄金。”这句俗语蕴含了哪种经济学原理:

  A.“经济加总”

  B.“收入分配”

  C.“自给自足”

  D.“流动偏好”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学原理知识。

  第二步,“春种田园皆万物,秋收遍地是黄金。”这是说春天播种各种农作物种子,秋天可收获各种值钱的农作物。根据收获的这些农作物的价值,也就可以计算出农业创造出的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加总”是人们用以描述某些经济生活的一个简单的抽象。例如,总产出就是一个经济加总的概念。比方说一定数量的香蕉、上衣、钢铁等等各不相同的东西无法直接加总,但是在市场上都值一定数量的钱,于是,通过货币就可以把物质形态不同的产品的产量都还原为一定的市场价值从而加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收入分配是企业资本的提供者对收益总额进行的分割,它主要是以企业的税息前利润(即利息、所得税和净利润)为对象在各利益主体间进行的分割。收益分配的构成,广义上是企业收入的分配;狭义上是税后利润的分配。B项排除。

  C项:“自给自足”在经济上就是自然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为基础,完全或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满足自身消费为主的小规模农业经济。C项排除。

  D项:“流动偏好”是指由于货币具有使用上的灵活性,人们宁肯以牺牲利息收入而储存不生息的货币来保持财富的心理倾向。其目的在于说明利息率对投资量的影响,进而决定就业量这一中心问题。流动偏好用曲线表示则为货币需求曲线,在图形上呈向右下方倾斜状至流动性陷阱的起点。D项排除。

  6.英国经济学家( )在他的著作《国富论》中提出,把研究经济问题的重心放在国民财富的增加上,强调劳动与分工的重要性。

  A.威廉·配第

  B.大卫·李嘉图

  C.亚当·斯密

  D.约翰·穆勒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宏观经济知识。

  第二步,亚当·斯密(1723年6月5日-1790年7月17日),英国经济学家、哲学家、作家,被誉为“经济学之父”。他早年发表经济自由主义主张,用九年时间完成《国富论》,标志着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正式诞生,同时亚当·斯密因《国富论》而被认为是古典经济学的“开山鼻祖”。《国富论》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该书的伟大成就之一是摒弃了许多过去的错误概念。亚当·斯密驳斥了旧的重商学说,否决了重农主义者的土地是价值的主要来源的观点,提出了劳动的基本重要性。亚当·斯密(分工理论)重点强调劳动分工会引起生产的大量增长,抨击了阻碍工业发展的一整套腐朽的、武断的政治限制。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威廉·配第(1623-1687)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统计学家。一生著作颇丰,主要有《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政治算术》,《爱尔兰政治剖析》,《货币略论》等。《国富论》不是配第的著作。A项排除。

  B项:大卫·李嘉图(1772年4月18日-1823年9月11日),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完成者,古典学派的最后一名代表。著作有《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黄金的价格》等。《国富论》不是李嘉图的著作。B项排除。

  D项:约翰·穆勒(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著作主要有《代议制政府》、《政治经济学原理》、《功利主义》、《论自由》等。《国富论》不是穆勒的著作。D项排除。

  7.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关于死刑的说法,正确的有:

  A.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B.死刑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只要是满十八周岁的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都适用死刑

  D.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答案】A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A项正确。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D项正确。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C项排除。

  8.下列关于管制刑的说法,错误的有:

  A.管制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B.管制刑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C.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无权获得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可知,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A项错误,当选。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可知管制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B项错误,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可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有权获得报酬,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可知,D项正确,排除。

  9.在行政诉讼中,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另行起诉。( )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因此,本题错误。

  10.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无此权限。()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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