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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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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春种田园皆万物,秋收遍地是黄金。”这句俗语蕴含了哪种经济学原理:
A.“经济加总”
B.“收入分配”
C.“自给自足”
D.“流动偏好”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学原理知识。
第二步,“春种田园皆万物,秋收遍地是黄金。”这是说春天播种各种农作物种子,秋天可收获各种值钱的农作物。根据收获的这些农作物的价值,也就可以计算出农业创造出的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加总”是人们用以描述某些经济生活的一个简单的抽象。例如,总产出就是一个经济加总的概念。比方说一定数量的香蕉、上衣、钢铁等等各不相同的东西无法直接加总,但是在市场上都值一定数量的钱,于是,通过货币就可以把物质形态不同的产品的产量都还原为一定的市场价值从而加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收入分配是企业资本的提供者对收益总额进行的分割,它主要是以企业的税息前利润(即利息、所得税和净利润)为对象在各利益主体间进行的分割。收益分配的构成,广义上是企业收入的分配;狭义上是税后利润的分配。B项排除。
C项:“自给自足”在经济上就是自然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为基础,完全或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满足自身消费为主的小规模农业经济。C项排除。
D项:“流动偏好”是指由于货币具有使用上的灵活性,人们宁肯以牺牲利息收入而储存不生息的货币来保持财富的心理倾向。其目的在于说明利息率对投资量的影响,进而决定就业量这一中心问题。流动偏好用曲线表示则为货币需求曲线,在图形上呈向右下方倾斜状至流动性陷阱的起点。D项排除。
6.英国经济学家( )在他的著作《国富论》中提出,把研究经济问题的重心放在国民财富的增加上,强调劳动与分工的重要性。
A.威廉·配第
B.大卫·李嘉图
C.亚当·斯密
D.约翰·穆勒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宏观经济知识。
第二步,亚当·斯密(1723年6月5日-1790年7月17日),英国经济学家、哲学家、作家,被誉为“经济学之父”。他早年发表经济自由主义主张,用九年时间完成《国富论》,标志着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正式诞生,同时亚当·斯密因《国富论》而被认为是古典经济学的“开山鼻祖”。《国富论》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该书的伟大成就之一是摒弃了许多过去的错误概念。亚当·斯密驳斥了旧的重商学说,否决了重农主义者的土地是价值的主要来源的观点,提出了劳动的基本重要性。亚当·斯密(分工理论)重点强调劳动分工会引起生产的大量增长,抨击了阻碍工业发展的一整套腐朽的、武断的政治限制。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威廉·配第(1623-1687)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统计学家。一生著作颇丰,主要有《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政治算术》,《爱尔兰政治剖析》,《货币略论》等。《国富论》不是配第的著作。A项排除。
B项:大卫·李嘉图(1772年4月18日-1823年9月11日),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完成者,古典学派的最后一名代表。著作有《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黄金的价格》等。《国富论》不是李嘉图的著作。B项排除。
D项:约翰·穆勒(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著作主要有《代议制政府》、《政治经济学原理》、《功利主义》、《论自由》等。《国富论》不是穆勒的著作。D项排除。
9.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0.《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由此可知“自动解除”的说法不完全适用。
因此,本题错误。
7.陈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2008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2013年李某得知2000年陈某姑妈去世遗赠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A.陈某的转业费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D.陈某的姑妈遗留的房屋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8.离异后的张某(女,36岁,无子女),由于倍感孤独,于是到孤儿院收养儿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可收养小明(12岁,男)和小美(12岁,女)
B.可收养小丽(6岁,女)
C.只能收养一名
D.须征得小秘(9岁,女)的同意才能收养小秘
【答案】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A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小明为男性,与张某年龄相差没有四十周岁以上,A项错误,排除。小丽为女性,B项正确,当选。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D选项。
【拓展】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题干中,张某到孤儿院收养儿童,属于“收养孤儿”的情形,则张某收养的人数不受限制。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