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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就辽宁海事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3个,招聘人数3人。岗位要求详见《辽宁海事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8.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到诫勉或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0.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关于回避的具体要求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关于招聘岗位类别和年龄条件、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和有关岗位英语水平的审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均执行海事系统的统一要求,详见附件2。
(三)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报考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3月24日9:00至4月2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s://jtrc.ywzhaopin.com),在首页相应的招聘公告处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按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或申请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
3月24日9:00至4月3日18: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可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根据海事系统关于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统一要求,若岗位取消,4月7日9:00至4月9日18:00期间,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确认。
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在首页的考试确认栏目找到相应通知,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4月21日9:00起,考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一)笔试。
笔试暂定4月26日举行,共设北京、天津、烟台、上海、广州5个考点,采用现场纸笔考试的形式,重点测查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各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将设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查询时同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不合格者,不列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信息表》中 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方式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按招聘公告要求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职业(或资格)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411-82625856,监督电话:0411-82623003。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5299059、010-65299083。
监督电话:010-65293016,监督邮箱:jtysrccp@163.com。
辽宁海事局
2025年3月22日
原文标题:辽宁海事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ln.msa.gov.cn/c/2025-03-22/649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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