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图_辽宁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文章:葫芦岛市三支一扶招聘信息。更多辽宁三支一扶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三支一扶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szyf/)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三支一扶考试专属客服:点击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文章:葫芦岛市三支一扶招聘信息
辽宁三支一扶考试网 | |||
公告 | 三支一扶简章 | 三支一扶职位表 | 三支一扶报名时间 |
资讯 | 三支一扶考试时间 | 三支一扶报考指导 | 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
资料 | 三支一扶职测试题 | 三支一扶公基试题 | 三支一扶历年分数线 |
备考 | 笔试课程 | 网络课程 | 图书教材 |
点击查看: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点击查看:辽宁三支一扶考试职位表>>>>
点击查看: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图书>>>>
>>>>>>扫码一对一咨询,领取资料试题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三支一扶考试文章:葫芦岛市三支一扶招聘信息,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技巧
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 许可
C.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当公开
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 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 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由此可 知,不是“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C项说法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 效率,提供优质服务。A项排除。
B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 ,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 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B项排除。
D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 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 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D项排除。
5.甲、乙两镇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争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裁决。县政府作出裁决后,甲镇不服,向 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甲镇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的管辖权是:
A.县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
B.市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
C.县政府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某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甲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悬挂《网 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给该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向执法人员进行申辩
B.甲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执法人员告知甲公司将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邮寄给甲公司
D.甲公司对该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先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 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题干中,执 法人员当场给该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甲公司可以向执法人员进行申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 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 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 费用。题干中,执法人员给该公司作出的是警告的行政处罚,故甲公司不能申请听证。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 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 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故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 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甲公司既可以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D项排除。
(单选题)脱贫攻坚的重大胜利,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彻底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以下习近平总书记的“金句”与 脱贫攻坚无直接相关的是:
A.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
B.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C.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
D.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2019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新年贺词,在贺词中提出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要求,这对广大中青年干部是极大地鼓舞和鞭策,激励亿万人民奋进新时代,书写中华文明新的辉煌篇章。D项与脱贫攻坚不直接相关,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 多少真情。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一心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强化责任要求,有效发挥作用。由此可知,A项与脱贫攻坚直接相关。
B项:2019年4月15日,习近平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华溪村考察时的讲话中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看什么呢?重中之重就是扶贫工作做得怎么样。而扶贫工作里面,我们最基本的标准就是“两不愁三保障”。由此可知,B项与脱贫攻坚直 接相关。
C项: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脱贫致富不仅要注 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由此可知,C项与脱贫攻坚直接相关。
4.国家工作人员甲与私人公司职员乙是夫妻,甲乙支出300万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200万元是 甲受贿所得,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关于本案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甲构成受贿罪
C.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是受贿罪 ,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 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 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 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 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 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 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所以甲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 不明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甲的行为符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但不全面。A项错误,排除。
B项: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构成受贿罪,但不全面。B项错误,排除。
D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 体。D项错误,排除。
5.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 救,不治身亡。李某对白某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关于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 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①如果是“明知 ”且“希望”结果发生,是直接故意;②如果是“明知”且“放任”结 果发生,则是间接故意。题干中,李某明知会有人偷花并被电伤,虽然其主观上对伤人结果的发生不是积极追 求而是放任,但对结果的发生也并不反对,所以属于间接故意。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 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李某私拉电网的主观目的是防 止花被偷而不是为了伤害人,因而其主观心态不是明知+希望的直接故意。A项错误。
C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 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题干中,李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为了防止偷花而拉 电网说明其知道可能会有人来偷花,而不是轻信不会有人偷花而触电。C项错误。
D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 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李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而非疏忽 大意。D项错误。
6.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 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张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B.意外事件,不负责任
C.防卫过当,应负责任
D.故意杀人,应负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 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 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 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 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犯罪人王某已经昏倒在地,加害行为已经停止,危险已经停 止。但张某仍拿起匕首朝王某的心脏刺数下,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是防卫 行为。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明显会造成“王某死亡”的结果,所以 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