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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还原北宋历史风貌、背诵默写天团、主人公演技和后宫争斗等话题让近期的热播剧《清平乐》讨论声不断。电视剧在风起云涌的朝堂之事与剪不断理还乱的儿女情长之间,还原了一个复杂而真实的宋仁宗。在历史当中,宋仁宗不可能见到的情形是:
A. 学子传阅《文心雕龙》
B. 勾栏瓦舍中的戏班演出《汉宫秋》
C. 枢密使到邸店买瓷器
D. 农民伯伯用筒车灌溉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历史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B项:在宋朝的一些大城市,有固定的娱乐场所,人们称之为瓦舍。在宋元时期兴盛一时的民间艺术演出场所“勾栏瓦舍”,是中国戏剧史上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具有独特的地位。《汉宫秋》是元代文学家马致远创作的杂剧,宋朝不可能出现。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文心雕龙》是中国南朝文学理论家刘勰创作的一部理论系统、结构严密、论述细致的文学理论专著,成书于公元501~502年间。宋朝学子传阅《文心雕龙》成为可能。A项正确。
C项:邸店是唐代以后供客商堆货、交易、寓居的行栈的旧称。亦称“邸舍”“邸阁”“邸肆”“邸铺”“塌坊”“塌房”。枢密使一职始置于唐后期,为枢密院主官,到了宋代,枢密使制发生了变化,其任职者由五代时的武将逐渐转为以文官担任,职权范围逐步缩小。宋代烧造瓷器的窑户,遍布全国各地,所造瓷器各具特色。宋仁宗时期可能出现枢密使到邸店买瓷器的情形。C项正确。
D项:筒车是一种以水流作动力,取水灌田的工具。据史料记载,筒车发明于隋而盛于唐。宋仁宗时期能够看到用筒车灌溉。D项正确。
8.奥运五环象征着五大洲的团结以及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见。下列关于五环的颜色与其代表的洲对应正确的有:
A. 黄色——亚洲
B. 黑色——大洋洲
C. 红色——美洲
D. 绿色——非洲
【答案】A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第二步,奥运会旗的五环即蓝、黄、绿、红和黑环,蓝色代表欧洲,黄色代表亚洲,绿色代表大洋洲,红色代表美洲,黑色代表非洲。五环连接在一起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象征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友好相见,欢聚一堂,以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
因此,选择AC选项。
【拓展】奥林匹克标志是由皮埃尔·德·顾拜旦先生构思设计的,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为奥运五环标志,它是世界范围内最为人们广泛认知的奥运会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有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
9.人们常说多吃五谷杂粮有益于身体健康。根据《黄帝内经》的记载,五谷包括( )等。
A. 粳米
B. 大豆
C. 麦
D. 稻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第二步,《黄帝内经》里记载有“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的膳食配伍原则。五谷是指稻、黍、稷、麦、菽这五种谷物。稻、麦依然是今天的主食。黍是指黄米,稷是属于“小米”或“高粱”,“小米”是北方的重要粮食之一,在南方很少种植。菽即大豆。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粳米,又称粳粟米等,与籼米相对应,属于稻的一种,但不在《黄帝内经》所载五谷之列。粳米在中国作为食物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药用首载于《名医别录》,其功效为“主益气,止烦,止泄。”主要产于中国东北、日本、朝鲜半岛,中国天津、江苏、湖北、河南等地也有较大规模种植。
10.下列关于年龄称谓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襁褓——未满周岁的婴儿
B. 而立之年——指四十岁
C. 花甲之年——指六十岁
D. 古稀之年——指七十岁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第二步,A项:襁褓,襁指婴儿的带子,褓指小儿的被子。襁褓指包裹婴儿的布和被,用于表示婴儿幼小时期。A项正确。
C项:花甲,一般指六十岁的老人。花甲一词出自中国古代历法,以六十年为一循环,一循环称为一甲子,又因干支名号繁多且相互交错,又称花甲。C项正确。
D项:古稀之年,意思是指人到七十岁。出自《曲江二首》。D项正确。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B项:而立之年指的是三十岁,40岁被称为不惑之年。B项错误,排除。
3.疫情期间,各地由于口罩和防护服的需求陡增,不少人选择利用网上、微信等方式抢购,一些不法分子就趁机在网上谎称有大量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品,要求被害人先行支付全部货款或订金,再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者直接拉黑,致使被害人财产受损。这种行为适合以( )定刑。
A.诈骗罪
B.危害公共安 全罪
C.损害商业信誉罪
D.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题干中,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有大量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品,骗取被害人财产,故该不法分子的行为适合以诈骗罪定刑。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危害公共安 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 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 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危害公共安 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C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D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该罪行出自《刑法》第三章。
4.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罪论处。
A.贪污
B.受贿
C.私分国有资产
D.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D项排除。
5.以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
A.王某和朋友喝酒后,把车开出停车场交给代驾驾驶
B.李某驾驶过程中突发癲痫导致车辆撞向护栏,致使副驾驶成员死亡
C.刘某正常行驶过程中将逆向骑电动车的赵某撞飞,刘某及时将赵某送往医院救治,但赵某依然不治身亡
D.梁某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走,与正常骑电动车的关某相撞导致关某重伤,梁某因为自己没受伤就独自离开。致使关某因延误治疗而死亡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梁某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走,撞伤正常行驶的关某并致关某重伤后离开,关某因延误治疗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王某酒后把车开出停车场,其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A项错误。
B项:李某因突发癫痫导致车祸,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B项错误。
C项:刘某正常行驶,因赵某违反交通法规导致车祸,且刘某及时将赵某送往医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C项错误。
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二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七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第六十七条第八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矿藏、水流、森林、山、荒地、河流等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所有,也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题干中矿藏、水流、河流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森林、山、荒地等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所有,也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本题错误。
3.甲14岁,利用积蓄的压岁钱购买彩票,偶然获得20万元大奖,甲从中拿出6万元购买了其梦寐以求的健身器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获得该20万元大奖
B.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C.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D.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已满14周岁,其用压岁钱购买彩票的行为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获得20万元大奖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效的。但甲花六万元购买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ABD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4.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邻居的鸡误入甲的鸡群,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鸡卖掉获利
B.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
C.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
D.某人将邻居丢弃的木料加工,做成一个书柜自用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A项中,甲获得甲邻居的鸡并卖掉获利,甲邻居受有损失,且甲获利与甲邻居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依据。故A项甲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属于合同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B项排除。
C项: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属于抚养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C项排除。
D项:因木料为邻居丢弃,构成物权中的先占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排除。